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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柏全學長: 關於你當年所辦的史學營一事,我有問題想請問。 傳聞當年史學營由你答應承辦,而事前便向系學會明白表示,你會竭盡所能讓史營 辦得成功,但盈餘一半給系學會,一半必須補助系壘。當年的史營報名費是3600,透過 壓低史營成本(讓小隊員吃便當,租用最便宜的場地等方式),讓史營最後獲利四、五萬 元,這筆錢也如當初所開出的條件,一半給了系學會,一半拿去補助系壘。當然,補助 系壘一事完全合乎程序,由系學會幹部開會通過。 我想這事當非空穴來風,而你既以過來人身分發言,請你先說明此事。 此外,既然你身邊一堆律師和司法官,這件事想必無須以法律角度討論;所以請你 直接說明這樣的情況為何應該?如何沒有道德問題? 歷史四 王歆予 ※ 引述《GBC (也是疏狂也認真)》之銘言ꄊ: 請恕我直言,你錯了!我還是想先釐清你要討論的角度到底是法律角度還是道德角度 : 假如你要討論的是法律角度,史學營在傳單上面寫著包含「保險等」,並沒有提及 : 「多退少補」等字樣,也就是史學營當然可以有盈餘,否則全校其他的營隊也都應該 : 退費?當然不是,不斷地談退費是「不應該」,只是你們這一方面的自以為是 : 與一廂情願。 : 假如你要討論的是道德角度,我認為史學營退費毫無任何道德問題,你憑什麼要求 : 修習服務三的同學要比起全校其他5000多個修習服務三的同學多繳交1500元的費用? : 在我看來可恥又可笑。 : : 退費說明如上,我覺得完全沒有假公濟私的問題,而是系學會努力保障自己成員與 : 工作人員的基本權利,同時間慶功宴也沒有要動用到盈餘的意思,而是來自於屬於 : 工作人員的1500元。 : : 你的問題都是環繞一個問題重複提出,我再說一次,錢本來就屬於工作人員, : 你不斷去質疑這個問題,我還是想問你到底要問道德還是法律? : 我是碩士班三年級的金柏全(我直接公布身份好了,以免有人覺得我用免洗ID) : 認識我的也都知道我身邊一堆律師或司法官, : 我在事件發生後確實地認真請教過他們的意見,他們只覺得學弟妹們很有意思 : 為了不是法律問題的東西在用法律名詞說嘴, : 同樣地,你要用道德質疑,我也質疑不退費是「非常不道德」 : 我的理由前面應該很清楚,你要求史學營的工作人員負擔超出一個服務三的課程要求 : 不但時數遠遠超過(當然啦~你要承認你上營隊偷懶我沒話說), : 同時間又要負擔金錢,絕對是「不道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6.73.27 ※ 編輯: cherylW 來自: 122.126.73.27 (07/24 13:49) ※ 編輯: cherylW 來自: 122.126.73.27 (07/24 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