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stkobe15 ()
看板NTUHistorySA
標題關於史學營退費的一些意見
時間Fri Jul 25 05:46:57 2008
關於史學營的退費問題,我想提供一下自己的想法,我認為這可以分為工作人員的退費與
學員的退費兩個問題,而這兩個問題必須要緊緊扣緊當初我們給小隊員們關於營費的使用
資訊。
以下是我們當時於招生時所寫到有關於招生費用及其使用方式的說明:
招生費用
● 新台幣4500元整。含保險、食宿、交通、教材
(1) 工作人員的退費:
就我自己的認知而言,這次史學營預先向工作人員收取1500元,就如金柏全學長所說
的:因為系學會經費不足,所以先請工作人員預先繳款來幫助營隊順利完成進;而學員繳
交的錢,也包括了支應工作人員的食住行。這樣的說法其實是將工作人員於營期食住行的
花費算入於花費項目中的「教材」一項中。而工作人員付出的辛勞,就換來可以抵服務三
的報酬。基於以上的理由,我建議應該是要退還1500元給參加史學營的工作人員。
(2)學員的退費:
如果要退還1500元給參加史學營的工作人員,那依然還剩下26,608元的盈餘。我建議
這26,608元的盈餘扣除校外贊助5,500元後所剩下的21108元應該平均退還給學員。我的理
由是根據我們當時於招生文件上所寫到有關於招生費用及其使用方式的說明時(招生費用
及其使用方式的說明於本文前面有寫出),是指「招生費用新台幣4500元整。含保險、食
宿、交通、教材」。雖然我們並沒有註明「多退少補」,但是我們也沒有註明「盈餘納入
台大歷史系系學會的經費」之類的文字。但是如果我們轉換一下自身的立場,假想自己是
要來參加營隊的學員時,當我們看到招生文件上所寫到有關於招生費用及其使用方式的說
明時,也許會解釋為:繳交的4500元於營期會「全部」用於保險、食宿、交通、教材這些
項目上,而不會有其他錢成為這些項目之外的花費。當然我用「假想自己是要來參加營隊
的學員」的方式只是想讓大家能夠對這個問題有一點意識。其實這個問題,我認為只要理
性地想一想是可以發現的,不論是從哪種立場來思考都是一樣的。
以下我要對一些反對退費給學員的意見做一些反駁(我要聲明我在此寫出一些反駁的
文字,是完全建築在「對事不對人」的基礎上,如果有對我的言論有意見的話,請理性地
將自己的情緒置於理性的控制之下發文或寄站內信給我)
(1)有人說:「營隊收入本身就是系學會收入的重要來源」,我不否認營隊的收入
可以作為系學會收入的來源,但是必須要事先註明,就像是金柏全學長那屆史營有「在史
學營傳單下方小標題就有籌募台大歷史系壘球隊球衣經費」,那麼將盈餘納入系學會的資
產是很ok的。可是目前的問題是今年的史學營我們似乎沒有讓學員們知道他們繳的4500
元將會有盈餘並成為台大歷史系系學會的經費。而且根據我們給學員們的招生費用使用方
法,我們「只能」將這筆錢用於「學員們於營期的保險、食宿、交通、教材(教材包含工
作人員於營期的食住行花費,即工作人員為教材的一部分)」,不能將這筆錢用於他處,
如果有盈餘,也表示每個學員於營期的保險、食宿、交通、教材並不用花費4500元如此的
多,所以應該退費。
(2)關於史學營能夠有盈餘,有人說:這是「史學營工作人員可以用低於預算的經
費,創造出同樣程度的營隊品質」的結果,是「工作人員的優秀能力換來的,加上一點運
氣,才使活動沒有出包而花費高於預算」。可是按照招生文件上所寫到有關於招生費用及
其使用方式的說明,我們應該是要「盡可能地」用每個學員繳交的4500元於他們在營期的
保險、食宿、交通、教材上。可是今天我們卻只用了這些錢的一部分於學員身上,平均每
個人還有200多元沒有花到。就我的認知,這意味著每個學員繳交4500元應該能夠在營期
於保險、食宿、交通、教材方面能得到更好的品質。也許有人會說:「可是我們用比較少
的錢可以辦出別人需要更高金錢花費所辦出的營隊品質」,我認為這是似乎是表示我們能
力較好,別人對每個小隊員收每人4500元的營費,我們可以用較低的花費就可以辦到同樣
的品質;那今天我們收取每人4500元的營費,就意味著我們可以辦出更高品質的營隊。
(3)有人提出:「學員與系學會是契約關係-學員接受系學會開出的價格而付錢,
系學會則提供五天四夜營期並且擔保營隊的品質」。我認同這是一種契約關係,可是根據
契約,我們是要將對學員的收費「只能」「全部」用於保險、食宿、交通、教材,而不能
有其他的用途的。如有餘額,就表示每個學員於營期在保險、食宿、交通、教材的花費並
不用到4500元如此地數目,所以有餘額是應該要退回的,不能挪為「學員於營期在保險、
食宿、交通、教材的花費」之外的用途。因為有這樣一個契約關係,所以我們應該要「在
我們的能力極限內」用每個學員繳交的4500元營費來辦好營隊。如果有虧本,那表示我們
能力不足,因為我們錯估了預算或是我們對一些事情的疏忽造成了花費超出預算;如果我
們用較少的金錢達成別人運用同樣資源所無法達成的營隊品質,那就表示我們的能力比我
們原先所預估的好,才使得花費少於預期,所以我們向每位學員收取4500元是過多的。而
又根據之前的契約-新台幣4500元整,含保險、食宿、交通、教材。我們並不能把盈餘用
於前述項目之外的地方,所以盈餘應該是要退回的。總而言之根據契約,我們應該「就我
們的能力極限」給予學員與學費相符的五天四夜營期,可是我們並沒有做到此點,因為如
果要給學員與學費相符的營期,以我們的能力我們可以做得更好,在我們沒有做到這點的
情形之下,我認為我們應該退回學員多交的營費。
(4)有人說:「校方、系辦的補助、廠商的贊助,都是給系學會的,這根本不是學
員繳納的;如果也退回去,學員簡直是享受了價值四千五百元的營隊以外還可以倒賺一筆
」。關於此說我是部分認同部分不認同,我同意廠商的贊助不用退回,理由是這是史營工
作人員四出奔波打電話耗費心力加上某種利益上的交換(可能是廠商提供金錢贊助而我們
於史營課本上打上該廠商的廣告之類的)所得到的,這一部分贊助的得來是工作人員努力
的結果,而不是理所當然本來就會有的,所以我主張「將盈餘扣除退還工作人員的錢與廠
商贊助的錢剩下的21108元平均退還給學員」;但是我不主張校方、系辦的補助不用退還
,我的理由是這些學校與系辦所給予的經費,是要我們用於史學營的花費上,也就是說這
些單位之所以給我們這些經費,是要我們能夠辦一個讓本屆學員們感覺更有品質的史學營
,也就是這筆錢應該是要用在本屆學員們身上的,即用在本屆學員們的「食宿、交通、教
材(要用在教材上也就表示這些學校與系辦給予的經費也補助工作人員在營期食住行的花
費上)」上。校方與系辦給予這筆經費補助是要我們有多一點經費能夠讓史學營能夠達到
兼顧休閒娛樂與教育的目的並維持、提高品質,並不是要讓這筆經費變成歷史系系學會的
資產,而是要花在史學營的學員身上的,所以校方與系辦給予的補助是學員應得的,退費
給學員並沒有讓他們得到一筆天外之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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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我對這次史學營盈餘處理的一些意見。我之所以會發文,是基於自己是身為史
學營工作人員之一,有此次問題的發生其實是史營全體工作人員的疏忽所造成的(所以絕
非史營工作人員有人心懷不義所致),所以身為史營工作人員之一的我也有責任,而問題
既然被提出來了就應該去面對並解決它,所以我提供一點自己的意見,供作系學會做決策
的幹部們與關心這件事的各位參考,這是我認為自己應該要做的事。(我其實是比較希望
能有實地會議來討論,而非於ptt上發文)
我在此要承認我在營前的籌備會議中我只出席了第二次的營前籌備會議,第一次沒到
是因為那時還沒有跟許博誌說要參加史學營,而第二次之後沒到是因為營前籌備會議都定
在禮拜四晚上,而我在同時段必須要家教,關於此事我有向總召陳妍希報備過,也獲得總
召的認可請假。但直到期末考結束前自己其實並沒有把注意力專注於史學營之上,在此我
為我於期末考結束之前沒有在史學營的籌備上專注、疏忽一個作為史營工作人員應有的責
任,我要坦承自己的錯誤與過失,也因為如此才沒有於營前即發現這個問題導致營後有如
此地爭論。
說真的這次史學營對我自己而言是個難忘的經驗,一方面在上營時我盡力地做好我所
分配到的隊輔的職責(如果有人覺得我從營前訓練到史學營結束之間有任何怠惰的地方請
盡量說沒關係,我不會介意的),一方面也讓自己隊上的學員們覺得有個難忘的好回憶,
更有學員在營隊最後一天給隊輔的紙條上寫著「和你討論了很久……我漸漸能型塑出台大
歷史的樣貌,讓我更加嚮往。………期待到走進台大歷史的那天!…。」這次史學營的一
切,都是我美好的回憶。所以我也希望這次的史學營能有個完美的結束。基於這樣的期盼
,我提出自己一些想法。雖然如果決定退費給學員將會有進一步關於要如何退費的問題,
而退費過程可以預期是極為麻煩的,但是「如果」大家認可我的意見是對的,那就應該要
盡最大的努力去完成這件事。
附註: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質疑,「假如」最後決策採用我的意見,我願意將自己的1500
元退費捐給台大歷史系系學會。
歷史二 尤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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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7.59
※ 編輯: bestkobe15 來自: 140.112.7.59 (07/25 06:02)
推 girochan:照你這樣說,剩下的21108元應該退給工作人員才對。 07/25 11:19
→ bestkobe15:如果照我這樣說剩下的21108元是應該要退給學員的 07/25 11:33
→ bestkobe15:不知道為什麼照我的說法,剩下的21108應該退給工作人員 07/25 11:34
→ bestkobe15:可以請說一下你為什麼會這樣認為的理由嗎? 07/25 11:35
推 girochan:工作人員和講師一樣同為"教材"的一部份,所以工作人員其 07/25 12:14
→ girochan:實也可以領點車馬費囉? 07/25 12:15
→ bestkobe15:我的意思是工作人員的車馬費(即營期食住行的花費)已經 07/25 12:23
→ bestkobe15:由學員所出,所以不該再得到1500元之外金錢 07/25 12:24
→ bestkobe15:而關於講師有領車馬費,我自己的認知是支付老師前來 07/25 12:28
→ bestkobe15:的交通費用與講課費用,如果要再繼續質疑為何工人的辛 07/25 12:30
→ bestkobe15:勞不能領額外的錢,我的理由是工人的辛勞已經可以抵一 07/25 12:31
→ bestkobe15:學期服務課了 07/25 12:31
推 lingary:退費可以,那以後系學會大小活動是否都要系辦全額補助 07/25 12:55
→ lingary:史週、史營以及史夜等凡系學會所舉辦的活動?其實,史營 07/25 12:56
→ lingary:不是一個單一的系上活動,它牽扯到所有系學會的運作 07/25 12:57
→ lingary:坦白說,系辦補助以上的活動錢都不到一半,自籌經費若 07/25 12:58
→ lingary:不從史週、史營上面挪用,請問錢從哪裡來? 07/25 12:59
→ lingary:我想,我們今年五月已經用選票選出多數人希望的系學會 07/25 12:59
→ lingary:這件事就給系學會全權處理,退1500給史營工作人員 07/25 13:01
→ lingary:看各工作人員要自行保留還是退費給小隊員是個很棒的建議 07/25 13:01
→ lingary:你提的這項建議應該是現今最好的共識決策吧! 07/25 13:03
→ bestkobe15:我絕對同意史學營是可以營利並且將營利作為系學會經費 07/25 13:17
→ bestkobe15:,可是前提是我們必須明確告知學員此事,就如同金柏全 07/25 13:17
→ bestkobe15:學長那屆有先於傳單下方小標題寫上籌募台大歷史系壘球 07/25 13:18
→ bestkobe15:球隊球衣經費。可是我們這屆似乎沒有相關的註明,這是 07/25 13:19
→ bestkobe15:我們這次史學營有所忽略所導致的問題,我認為就上營前 07/25 13:20
→ bestkobe15:我們完全沒有於任何地方給學員「營費如有盈餘將作為系 07/25 13:20
→ bestkobe15:學會經費」相關資訊的情況下,我們是應該要退費的。就 07/25 13:20
→ bestkobe15:目前的情況,系學會似乎是傾向於幹部自行討論解決,但 07/25 13:20
→ bestkobe15:我相信他們在做幹部內部討論的時候也會參考系學會版的 07/25 13:21
→ bestkobe15:一些討論,所以在此討論我認為還是有其價值存在的,只 07/25 13:21
→ bestkobe15:要我們是在此版作「理性」而非懷有「情緒」的討論,可 07/25 13:22
→ bestkobe15:以提供系學會幹部更多的參考意見,讓他們作更全面的思 07/25 13:22
→ bestkobe15:考,做出更完善的決策 07/25 13:23
推 dimer:表達得很清楚 07/25 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