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atjung () 看板 ShihYing
標題 .
時間 Wed Jul 16 11:28:45 2008
───────────────────────────────────────
首先,這是道德上的訴求。在這個事件發生之後,許多人都主張「工作人員本來就不
應該交錢」,認為這是大家原有的共識。但是,事實上是在活動之前,我曾經詢問要交錢
的理由,但是當時並未得到回應,其實系學會對「收食宿費的定位為何」自己根本就不清
楚,但是如今有關不用交錢的正當理由紛紛出籠,這證明了這些說法並非當初的「共識」
,而是事後的說詞。我的訴求是,我們參加台大史學營,可以抵相當一學期的服務二或服
務三,所以所謂「勞心勞力」的付出,就是抵服務課的代價,不可以以此作為免費食宿的
正當理由。我們在這五天之中,有吃有喝有住,我們應該自行負擔這些基本費用,如果今
天要退費,應該是扣除這些費用後才退,不應理所當然地認為應該受到免費的待遇。但是
,今日的盈餘是被系學會所掌控的,就算我的第一個訴求得到實現,剩下的錢仍然是屬於
系學會的。我認為,系學會並沒有使用這筆錢的權力,因為這筆錢屬於82個學員以及35個
工作人員,你要怎麼應用這筆錢,這些人都有知道的權力,而我們都有告知的義務。
再者,這是牽扯到法律問題以及誠信原則。我知道上述的良心訴求對許多人一點都沒
有說服力,將道德上的訴求看成我個人的假清高或是個人看法。但就算只就程序正義而言
,這仍然是一個錯誤。在史學營的簡章上,有關費用的說明是,招生費用「新台幣4500元
整。含保險、食宿、交通、教材」,首先,他們並無說明費用也包括支出工作人員的食宿
費用,其次也並無說明史營的盈餘是供台大歷史系學生「系學會」使用。這樣的行為如同
欺騙。因為他們原本的訴求看似是「幫助學員們瞭解歷史」,而對於費用的說明似乎只是
成本支出,豈知他們可以在事後大辣辣地說「我們可不是在辦慈善活動」。因此,我認為
既然他們如此問心無愧,那麼我們應該將這個事件的始末公諸於世。無可承認地,當初的
說明不詳是一個錯誤,因此把金錢的使用詳情告訴參加的學員們,這件事情變成亡羊補牢
不管史學營的定位為何?因為系學會當初就沒有對它有清楚的定位,因此討論這件事
情變成是各說各話,我也不希望再模糊焦點。我只說一件事情,系學會決定「退費」並不
是在史營之前就有的「共識」,如今一切合理化的理由都是事後才提出的。系學會當初對
退費的說明:「1000元是食宿,500元是慶功宴」,這件事情就表示他們對於「工作人員
的食宿費定位」一事毫無意識,雖然目前已經將名目改回,但是這件事情便顯示出系學會
認為「使用史營盈餘是他們的權力」。試問,有誰事前已經知道這個「共識」?有誰參與
了系學會的這個「決定」?系學會到底是怎麼決定的?沒有公開的討論、沒有經過正當的
程序,系學會的心態根本就是把這筆錢當作是自己的零用錢。如果我今天沒有提出這件事
情,這個慶功宴的名目便不會改變,也不會有公開的討論,只會是私底下的作業,這是一
件壞事,也是一個很大的錯誤。
因此,如果系學會不做,我會做,而這是本來就應該要做的事情。我要公開說明財源
的流向,學校、系辦、學員等等能通知的對象我都會通知,我會公開我的姓名,絕對不是
黑函式的毀謗,我對自己說的每一句話負責。大家可以來檢視,如果系學會認為我涉及毀
謗,第一,這本來應該是你們做的事情;第二,我自認我所說的每句話可以訴諸公評,如
果你們真的要採取法律行動,我不會拒絕。
--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140.112.239.28
※ fatjung:轉錄至看板 Athens 07/16 11:3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6.73.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