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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atjung.bbs@ptt2.cc (fatjung.bbs@ptt2.cc) 標題 Re: [公告] 史營退費與慶功宴~~ 時間 Wed Jul 16 16:00:47 2008 ─────────────────────────────────────── 作者: alice666 (Alice Walker~ forward!) 看板: ShihYing 標題: Re: [公告] 史營退費與慶功宴~~ 時間: Tue Jul 15 21:05:28 2008 出來表示立場是應該的,所以在這裡我要說 我贊成陳妍希的方式。 我也認真的想了翔中的意見。 照翔中的說法 我想你認為該退給學員的原因 是因為大家要負擔自己的食宿費用 也就是說在史學營中所有資金都應該照大家所花費的金額分配 無論是學員或是工作人員 (學員應付的是教材、食宿、交通、課程) (工人應付的是食宿、交通) 我想這樣下來 學員和工人付的錢應該要差不多才對 所有的繳交金錢可能都要重新計算 不過 這樣的立場是基於完全不計算工作人員的勞力和心力 我想翔中的意思是把工人的付出全都計算到慈善付出裡了 如果認為系學會不能自己決定公款的下落 那為何就應該聽從其中任何一位工人的立場呢? 如果翔中認為自己的立場是最正確的 所以應該聽從的話 工作人員所花的時間心力 (不計和小隊員活動的時間 因為小隊員同樣有花心力) 為何不能計算成金錢呢? 既然所有人的花費(食宿等)都計算起來了 非物質的事物難道就不能計算成金錢嗎? 難道金融業、仲介業、管理階級等等都不應該有薪水嗎? 如果認為時間心力是可以「慈善」給小隊員的東西 那是不是食宿交通也應該這樣「慈善」 那是不是史學營根本就不要收錢? 然而當初要收錢的情況 就代表了所有花費都應該計算在內。 我想 1500的時間心力費 真的不為過。 另外 我想很多工作人員並沒有很仔細的思考這些事 但是因為沒有思考過而被稱為邪惡或是懦弱 好像有些過份。 --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59.112.13.104
fatjung:但是我們勞心勞力,並不是毫無所得。我們可以抵服務二推 07/16 01:20
fatjung:或是服務三,那是一整個學期的課。推 07/16 01:21
fatjung:而且我認為什麼「工作人員本來就不用交錢」云云的說法,推 07/16 01:21
fatjung:都是在這個事件之後才突然冒出來的。我也是工作人員,但推 07/16 01:22
fatjung:我對這個所謂的「共識」一點都不清楚,為何可以說此為推 07/16 01:22
fatjung:一個共識?今天的問題,首先是這個。但是最重要的仍是對推 07/16 01:23
fatjung:學員收費的名義以及之後的使用方式不符合,我認為無論推 07/16 01:24
fatjung:事後如何企圖擴張解釋,這都是不符合誠信的。推 07/16 01:2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234
TheMong:針對韓同學在本篇的推文忍不住回應一下, 07/17 11:27
TheMong:首先,史營工作人員是否應該交錢的爭論並不是在這個事件後 07/17 11:35
TheMong:才出現的 07/17 11:36
TheMong:再者,以「同學的辛勞」作為不繳上營費的理由是有待商榷的 07/17 11:39
TheMong:正如你所說,同學在這方面的回饋就是服務課 07/17 11:39
TheMong:但是據我所知,參與學校的服務課並不須自付成本啊 07/17 11:40
TheMong:在這個案例中的成本(尤指金錢上的)就是工作人員自己的食宿 07/17 11:41
TheMong:最後,恕我直言,營隊收入本身就是系學會收入的重要來源 07/17 11:43
TheMong:系學會沒有這筆經濟來源可以嗎,當然可以,看看95級的系學會 07/17 11:45
TheMong:怎麼運作的, 07/17 11:45
TheMong:只是看看這學期以來的活動經費多麼拮据 07/17 11:46
TheMong:況且,經濟上的自足我認為是維持團體主體性的重要因素之一 07/17 11:47
TheMong:拿人手短,吃人嘴軟,贊助者是不是也能左右系學會活動的運作 07/17 11:49
TheMong:方向呢。 07/17 11:49
TheMong:(直接回文在下篇) 07/17 11:51
colorhare:樓上說了我想說的... 服務課不用繳一千五啦 07/18 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