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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atjung (fatjung)》之銘言: : 針對這個疑問: : 「既然有各自集資的想法 : 是否未來史系導報跟史繹應該要收費 : 這樣才符合真正的使用者付費原則」 : 我認為我有必要再詳細說明辦活動的程序 : 舉例而言: : 1.如果有人願意辦史系導報,他必須先提出討論的請求, 只要是有活動都必須有人提出才會去討論 那是否可以提出你對你任內的活動規劃 以及較大型活動的想法 : 2.系學會便會安排時間地點開討論會,會議過程全程記錄, 你這樣只是把系學會降低成「讓同學互相溝通」的管道罷了 這樣的效果比有人主導其他人提意見不是低了很多嗎? : 3.討論的內容包括,為何要辦史系導報?史系導報的內容? : 你所說的「未來史系導報要不要收費?」或是「史系導報由支持者提供經費印給大家」 : 這已經是未來討論會中,舉辦者必須提出來的具體內容。並不是我的政見內容 你提出了收費的改革 可是你並沒有說到在這樣需要自行籌募的背景下 對於願意執行者的影響 : 4.會後,會議討論過程在網路上公開,所有人為自己的主張負責。 再次強調這屆系學會就是這樣 : 5.討論後,若發起者仍然願意辦史系導報,他便有權力在系學會版上宣揚理念, : 也可以用一切方式宣傳自己的理念、作法與所需的費用,沒有人有權力阻止。 我只覺得這是把責任跟盈虧丟給個人或是其同伴 然後系學會只是「幫助其發聲」僅此而已 : 6.如果得到足夠的經費,代表這個活動的確受到支持, : 只要是經過這個討論而後集資的過程,任何人沒有任何理由可以阻止活動的舉辦。 : 有錢那就可以辦,什麼活動都可以辦,康樂活動、甚至大胃王比賽。 : 不知道這樣子的說明,是否有解決你的質疑呢?謝謝 你的意見有一個很嚴重的致命傷 只要稍微有點規模的活動 活動就會癱瘓 因為在學校補助以及贊助金額不高的情況之下 請你回答史學營跟宿營如何在系學會連預備金零頭都拿不出來的情況辦 也是一樣要靠舉辦人自行籌備?? 光「訂房間的訂金」加林林總總的準備「就要5萬以上」 總經費超過「30萬」 難不成要總召自負盈虧嗎? 關於史營跟宿營事項請你回答 因為去年宿營我仍當總召期間 陳妍希希望我們自負盈虧的時候 我是直接嗆回去 幫忙還要自負盈虧? 工人交食宿錢就不錯了 系學會不是只要發起然後事情交給負責人的 是「要做事的」 不知道我是不是表達不完整 我特別想要了解關於史營跟宿營這兩件 關係到系學會經費以及大一新生的事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228.15 ※ 編輯: sean310 來自: 118.169.228.15 (05/03 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