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ibson (啦啦啦....)》之銘言:
: 想想...警方也是很難作人.........
: 當面對一件案子,一些明顯的證據都沒有.....
: 或是證據有了,但嫌犯卻不肯認罪
: (也許他真的並非嫌犯,或是被人冤枉陷害)
: 那警方要如何處理呢.........
: 用刑嗎...可能又會成為屈打成招了.......
: 或許,自白劑加催眠也可能是方法(不過不知道現在的採用度如何)
: 唉!衷心的祈禱在不久的將來,能有完全知道人的思想
: 而且又不會對人有傷害的方法和制度.......
是是是..這也是我想的問題..
我想主要是法律啦...
在不違反法律的情形下
就行啊..怎麼弄都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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