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接受幹訓社團可以提供部分補助,如三分之一 或二分之一 等
但並不贊成所謂的全額補助 為什麼呢?
1 因為這容易造成往後有心人士的利用,或造成一小型的利益共同體(絕無影射之意)
而損害整體社團的利益
難保以後的人不會辦個海外幹訓團,難到也要全額補助?
2 一但社團出現債務不明的情形,也很容易用此名義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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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助教勞苦功高 為社員出力且省錢 這就是當助教會得到社員愛戴的主因之一
但若以此作為給錢的理由 當然我不是說不可以
我想別人也不會尊敬你了 慶功的方式很多 沒必要用這種方法吧
更何況還是社員與幹部一起努力的錢 卻進了幹部口袋
當然以後的有心人也會以此為理由 瓜分社產
這等於是給了幹部兩份護身符 我不知以後會演變會如何
但我只是以整體的利益考量 不是你們所認為的想要動你們
也沒此能力 且說這些我也沒好處 只有壞處 希望你們參考明鑑
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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