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誰離家最近
文/詹宏志
在新興的電子商務中, B2B(business to business ,企業對企業 )和
B2C(business to consumer,企業對消費者),那個商機較大?
從發展的速度看,B2B會更快成熟,短期商機較大;但從終極模式看,B2C
牽動的社會結構變化要更大得多。
在我的想法, B2B是最終產品上游生產流程的變革,它是近數十年來生產
流程合理化的一環 (還記得豐田汽車生產流程的just-in-time零庫存管理
制度嗎?那就是「前網路時代」的B2B架構)。
現在,我們只是多了網際網路這項新工具,並不是新生事物或新的觀念。
但B2C不同,它是生活形態的大變革,也是真正促成「中間人之死」(the
death of the middlemen)的原因。
傳統上,把貨從生產者送達消費者手中,是一個「長而曲折的道路」。它
從生產者的倉庫送到配銷者的倉庫,再從配銷者的倉庫送到各地分銷點的
倉庫,從分銷點的倉庫再送抵商店的「前場」或「後場」,消費者再自己
上門來選貨、買貨,兼做最後一段送達家中的「物流」(提著菜籃回家)。
只有少數的商品(價值夠高或速度特性鮮明),我們才享有「送到家」的服
務;價值夠高的像家具或家電,速度特性的產品像報紙、郵件、牛奶、披
薩等。
假如B2C的一個意義就是讓生產者「直接」面對消費者,像戴爾電腦(Dell)
的哲學那樣,消費者透過一組訊息內容和一個訊息工具(網際網路),直接
和生產販賣者往來,直接認識產品、選擇產品,生產者則透過一個自己的
或第三者的「實現機制」(implementation mechanism)送達貨品與服務。
當人們選擇這樣的購買方式時,原來為B2B設計的配銷機制就要重寫了。
如果過去我們的生活中,經由配送機制送到家的商品只占我們購買商品的
一%,而未來的生活中,這個比率卻要變成十分之一或者更高 ,那就要
變成驚天動地的大革命了。
原來擁有強大物流機制的人(譬如聯強),它的架構設計未必針對「送到家
」而設計,它不一定能做這件事;原來擁有商品送到家架構的人 (譬如郵
局、報社),卻可能突然間找到另一個力量。
香港《蘋果日報》推出了一個名為 @Mart的服務,利用現有的送報架構,
下午為你送交消費者採購的日常用品,這裡依稀透露了下一步的訊息。
如果未來有更多的商品要直接送到家裡,誰離我們的家比較近?是聯強還
是7-eleven?是7-eleven還是《中國時報》?是《中國時報》還是郵局?
不管未來是誰要做電子商務,不管它要賣的是什麼,只要有「實體東西」
要送到家,你就不能沒有一個「最後一哩」 (the last mile)的服務架構
。
當你聽到統一超商和日本人(全世界做B2C和C2C物流最好的民族)要合作「
宅配」的生意,或者你知道聯強正在全島投資大型發貨倉庫以及十四個維
修服務中心,你大概可以想像為什麼。
在台灣電子商務躍躍欲試的氣氛中,誰架構離家最近的物流系統,他大概
就是最有「保障」(誰贏他都跟著贏)的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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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知道你是誰,你憂鬱
你知道你不是誰,你幻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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