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hright (我愛我的老婆喔~~~)》之銘言:
: : 我絕對沒有把你踢出系隊
: : 只是想暫時解決當時的爭論
: : 我真的不想看到大二跟大三為了系運中系隊上的人數限制問題再吵下去
: : 籃球隊的入隊證明絕不是"有做球衣與否"
: : 而是有沒有繳隊費!!
: : 我要球員繳的球衣錢$1100中,就包含$120的隊費
: : 球衣當然可以不做
: : 隊費卻不能不繳!!
: : 希望大家不要誤會
: 為什麼一定要繳隊費才算是籃球隊員呢
: 隊費的功能不是提供球員的飲用水嗎~
有誰說過隊費只是拿來買水嗎?至少我沒有說過!!
: 那只要某一個人自己帶水~~那他為什麼要繳隊費呢~
: 更何況籃球隊是一個系隊~~只要是國企系的一份子都有權力參加吧~
沒錯,只要是國企系的一份子,就有參加系隊的權利
但既然參加了,難道不該遵守系隊的規定嗎?
否則,系隊不會是個團隊,只是一群愛打籃球的人罷了
: 我`想這跟隊費的繳交與否一點關係都沒有吧~
: 此外~~如果事情真的是這樣子的話~
: 不交隊費的"下場"也應該事先說出來吧~~
: 為什麼要到大家起了爭執的時候才說~~這很難讓人不聯想到公報私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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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公報私仇"?
我不知道我跟仲威有什麼私仇?
講這種話未免太過分了吧!!
: 更何況當時你的口氣跟用詞跟本就是把姐姐踢出去一樣~
我倒想問問,你們當時嚷著說要棄權
那又是什麼口氣?
有想過身為主辦人的意敏和升文怎麼想嗎?
: 此外宗憲什麼時候說過他退出系隊了啊~~
: 你什麼時候問過他了啊~~為什麼連宗憲自己都不記得了呢~
對,我沒問過他,但是擔任經理的玠珊幫我問過
他自己說可能沒辦法來打了
他自己不記得,我也沒辦法
: 這樣是不是太過份了一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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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球場的天空
是用來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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