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eterChang (陽光灑下時.......)》之銘言:
: 就算是喜歡一個人..而不是他的歌..那也沒什麼好可恥的..
: 說真的..歌和人不都是一樣東西.......
: 既然有人以歌的角度來欣賞一個樂團..為什麼不能有人以人的角度來欣賞他們
: cc..醬好像沒什麼立場..
: 只是我覺得每個人都有權利去欣賞自己喜歡的事物ㄚ....
我想 喜歡這種東西本來就沒有對不對的價值觀阿
只是說..可能台灣的音樂類型太侷限於某部分特定的形式啦
而且某個歌手紅或是樂團紅 大家就全去買他的專輯..
唱片公司也有樣學樣去走同樣的宣傳方式 推出類似的團體
降子沒辦法支持到其他不同風格的音樂創作
所謂的國語歌也就一直沒有辦法突破保守式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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