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我們要把越位下一個明白的定義的話,那應該這麼說比較清楚:「在發
球員擊出球的一剎那前,破壞與相鄰球員的相對關係謂之....」
現在我們以圖例說明之,若原本場中六名球員的相對關係如下圖(一):
我們以戊球員為例:與之有相對關係的僅有乙(前後關係)及丁、己(左右關係)
因此對戊而言:越位即是在球觸手的一剎那前,若他跑到丁的左邊、己的右邊
、或是乙的前面則謂之。
現參考圖(二):我們發現戊已經跑到了甲、丙之前,但此時戊並未越位....理
由是:戊與甲丙並無前後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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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 乙 丙 │ │ 乙 │
│ │ │ 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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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丙 │
│ │ │ 甲 │
│ │ │ │
│ │ │ │
│ 丁 戊 己 │ │ 丁 己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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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一) 圖(二)
現參考圖(三):我們發現戊已經跑到了甲之左側,但此時戊仍未越位....理
由是:戊與甲並無左右之關係。
有了以上的觀念以後,若各位身為裁判,請各位不妨判定圖(四)中是否有人越位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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