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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KS88-302 看板] 作者: Jakoslav (幸福的青鳥等等我) 看板: KS88-302 標題: 衰尾常小明的一天 時間: Wed Jan 26 22:15:14 2000 常小明,字盜名,高雄人氏也。其姐名曰「施加」,真天人也,小有名於鄰里。兩人 以常氏姊弟相稱之。 某日,施加作,起身欲開信匣。人至堂中,開匣果見一雙鯉魚乎,名寄小明。曰:「 真耶?何人竟遺此書於我弟?」因察之,書「台北府衙門」。施加驚,乃大奮起,急奔閨 中,手飛筒以報其弟。加曰:「嗟,予何作?竟為官府傳?」名曰:「然,因何事?甚若 吾亦有為乎?」因亦大興奮,指爪戰而幾不能握筒。 久之,名起身欲作,若思之而得其解。曰:「吾得矣!吾得矣!此事維甚!昔者,吾 飲烙乳於城中酒肆,樂之而忘身。然予年不及十八,乳臭猶存,是以不許以為與諸君共良 夜。及予察之,衙門二三輕騎已至,猛然欲查吾正籍;予不能答,是答以十七。此事至此 維甚。非天亡我也,是吾不能也。予年不足,夜飲酒肆,是不智;未除乳臭,而夜夜笙歌 ,是不長。此吾過也,非法之不合時也。月終於將至衙門應斬。予無懼於刀斧霍霍,但求 仁義於天。」是以伏法。 贊:絕。 白話翻譯 ------------------------------------------------------------------------------ 常小明,字盜名,是高雄人。他的姊姊叫做施加,長得和常小明一樣,並且在鄰里間 小有名氣。他們的朋友們都叫他們常氏姊弟,因為如果不看頭髮,不聽聲音的話,常常分 不出來。 有一天,施加起床了,於是想要去信相看看有沒有信件。到了玄關,打開信箱,果真 看到了一封信;於是急忙的看收信人是誰。結果仔細一看,居然收信人一欄寫著「常小明 速啟,急件」,覺得很神奇,「喔~真的嗎?是誰居然寄信給我弟?」仔細一看,寄信人 寫的是「台北地方法院」。施加一時很驚訝,血脈賁張,情急之下趕快跑回房裡,拿起電 話直撥常小明的手機。施加很緊張的問小明:「喂!卻得!你做了什麼鳥事?法院居然寄 來了傳票?說!!」小明一聽到,也十分緊張,一時臉紅脖子粗,久久不能言,手指發抖, 差點連手機都掉到地上。 過了一陣子,小明才勉強打起軟趴趴的身子,站了起來,好像是想到了被法院傳喚的 原因。「我知道了!挖哉阿啦!不得了,待至大條了!前一個月吧,我在市區的茶館中喝 奶茶,飄飄然而忘記了自己,好像仙人一般。但是不幸的是,我年紀還未滿十八,這樣取 樂的作法簡直像是在玩火或是去撞卡車。到我驀然驚覺的時候,少年隊的兩三個警察叔叔 已經騎著摩托車到了,要看我的身份證。我頓時答不出話來,只好說『我幾咬席妻睡』。 帶至到這裡已經大條啦。我就被登記姓名,記錄有案,好像是犯了青少年的什麼芭樂條例 。但是,這根本就是我的錯:我年未滿十八,三更半夜還在酒家茶館鬼混,是沒有仔細思 的後果;我乳臭未乾,就夜夜笙歌出外找美眉,是我太沒志氣。是我的錯,是我卻得,並 不是偉大的馬市長的法令不合時宜。我二月十五號出庭應訊,絕不推辭。我不怕被判刑罰 ,也不怕下次在被抓,只求我下次還有機會來這間茶坊飲茶看妹妹而不會被老闆娘卯起來 用切肉的菜刀劈。」於是只好乖乖的去法院啦。 添得評語:「嚇!相當卻得!絕!長盜名逆補性咧!」 ------------------------------------------------------------------------------ 按:此乃真人之真是改編,若有雷同,必非巧合。唯姓名已修改之。 -- 說是遼遠的海的懷念 說是深山的秋的抑鬱 設若有人問我煩憂的緣故 我不敢說出你的名字 我不敢說出你的名字 設若有人問我煩憂的緣故 說是深山的秋的抑鬱 說是遼遠的海的懷念 ----【佚詩‧徐志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140.112.251.22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140.112.239.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