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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體所學會會員: 關於本人昨日在批踢踢兩班班版所發表的"所學會對謝師宴萬元補助一問" (大約是這樣,原名我忘了),張 前會長其實也作出公開回應. 張文中表示 出對本人見解的肯定態度, 並同意以特定時間內召開臨時大會作為解決該 筆款項支出正當性的途徑. 本人欣見前會長理性溝通的誠意,與勇於承擔 政治責任的魄力,特此誌之. 然而討論串中提出的相關疑問, 仍需要經過澄清/辯詰/良性互動的路程, 才能達到共識形成的彼端. 但由於批踢踢停機, 所以本人將回應的第一部 分先以電子信件寄給各位. 鑑於討論版比電郵適合多人公開討論, 所以請 各位等到批踢踢恢復後再移駕至班版上繼續討論.如果你/妳忍不住要先回 應了,當然也可以.不過事後希望你/妳將該文再po到版上一次,方便記錄查 詢與回應,謝謝! 另外,因為本人的自然與新注音兩輸入法突然出狀況, 打字還要一個一個選 , 回應怠慢之處,還請見諒! 祝 天下太平^^ 所學會會長 蘇毓婷 ~~~~~~~~~~~~~~~~~~~~~~~~~~~~~~~~~~~~~~~~~~~~~~~~~~~~~~~~~~~~~~~~~~~~~~~~~ 1.為何我沒有在當場提出這個問題? 甚至惹來了秋後算帳或是爭取選票的疑惑! 首先,請學長姐不要預先猜測我的動機,這種作法基於兩種原因會讓我很傷心.其一, 提出者也是在不清楚真相的情況下,就以動機懷疑的手法攻擊我, 這似乎彰顯了溝通 行動的部分本質 ;其二, 大家彼此都認識, 但仍有這樣的想法, 只能說是我做人徹 底失敗.這能令我不掉淚嗎? 以下我概括?明事情的經過, 以澄清這項疑惑: 本人是在開票完,年度計畫講完,也就是送舊餐會進行當中才知道的. 當時的狀況是, 學姊將帳本和剩下的所學費3112元交給我,這時另一位學姊發現謝師宴補助寫成送舊 補助,還當場更改,所以我才注意到有此款項.在那一刻,我只是以一般社團交接的經 驗來判斷 :前任有留下3112元的現金,就算是不錯了.而那通過程序不明的一萬塊,就 不要計較吧. 而且, 謝師宴本來就要花很多錢, 還是不要因此傷了和氣. 現在回想 起來, 我的確需要為當時的判斷深自反省. 因為,我沒能作出即時的反應. 但是, 請 質疑我的學長姊了解,這件事和投票根本就沒有關係. 為了解所學會的事務,我在這禮拜二下午也去找錦屏姐請教過了.正因為她提到,去年 去吉隆有線電視的活動,因開銷高達五千元,所以引起了廖漢騰學長的質疑. 我心想: 那麼謝師宴的這一萬元,不就更應該討論了嗎 ? 這筆支出的存在,我相信絕大多數的 研一研三生都不知道吧! 另外,錦屏姐還翻出了89學年度的所務會議記錄, 內容是: 保留每位導生費之20%,做 為本所"學生事務基金",款項由所辦代管,同學辦理活動時,再憑單據實報實銷." 她更 說明,在所學會成立後,就把這筆錢交由所學會管理(這邊錦屏姐應該沒有去區分保管 和管理的不同). 她還建議所學會自己把預算審察的規章訂定清楚, 才不會再出風波. (至於這20%的導生費到底是所學會的經費,還是由所學會保管的導生費? 章程中到底 有沒有關於預算審查可以直接引用or類推適用的規定? 以及所學會幹部有沒有自行衡 量的權力? 這幾個是非常重要的問題, 我將另外以專文仔細處理.) 此後,一直到星期四晚上, 我才有時間逛到學長姐的版上,看到那篇謝師宴費用明細的 文章.. 那筆由所辦補助的七千多元, 是所上本來就要宴請老師的費用,你?是把兩個 活動合併在一起, 這件事我知道啊,前面的相關文章我看得很清楚. 這七千多元是"促 使我不想讓這件事就這樣算了"的引爆點, 但不算是這一萬元所學會補助事件的真正 重點. 正如我在原文中第1. 4. 5. 6. 段重覆強調的, "程序正當性" 才是關鍵啊! 如 果不是為了這個,我又為什麼要在原文中第5段提出,以"事後追認"的方式作為解套的 方法啊. ※ 編輯: swa 來自: 218.166.130.18 (06/28 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