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eliex:拜託,少用這種語氣說話。你在寫社論啊 推 140.112.153.87 06/28
→ kn1:為什麼前文都不看、意見都不聽、一昧怪人? 推203.204.196.160 06/28
→ kn1:逃避討論的卻是會長你自己 推203.204.196.160 06/28
→ kn1:而你的回應才另大家都非常失望 推203.204.196.160 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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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eliex (阿肯) 看板: Journalism91
標題: Re: 關於討論與爭論的區分之辯,可以休矣!
時間: Sat Jun 28 15:32:35 2003
※ 引述《suyutin (~~)》之銘言:
: 什麼樣是討論?什麼是吵?這難以用版上的文字來判斷.
那要用什麼判斷?讀心術嗎?
: 我自認為對發表的每一個字小心翼翼,而且所有的事實推論都清楚表明.
: 因此就期待回應的人也是同樣的有心.
: 但看到各位的文章, 直覺是沒有捉到我原文用意就大加躂伐的結果,所以不免有些失望.
: 也許正如詹哥所言,在這裡其實沒有誰有惡意.
: 只是用文字溝通容易造成誤解罷了.
: 這一點需要所有網路使用者時時提醒自己,
: 理想的公共言說情境才有實現的可能啊!
你這句話有理論預設上的偏誤。
網路上的言行為什麼要符合公共領域的要求?
網路為什麼一定要作為一個公共領域?(特別是ptt的班版。)
理想的公共言說情境裡,理性與感性,說理與情緒,是互不相容的嗎?
是誰的公共領域?誰來定義?判準為何?
建議你去念念相關的文獻。
: 還有,文字斬釘截鐵,是因為論據足夠使然.並不代表我就有未審先判的能力.
證據並不充分,文字倒是斬釘截鐵。
你有對我同學提出的所有質疑,一一加以駁斥嗎?
: 審判是需要有"直接強制地促使特定結果發生"的權力與正當性.
: 正因為所學會並沒有任何獨立的司法救濟途徑,
: 有爭議發生就只能靠這種公開發表個人意見,然後提到大會討論決議的方法來解決.
這個說法有溯及既往嗎?
如果只是有爭議,那你倒是可以好好想想以後要怎麼做。
不必急著拿我們開刀。
: 我的意見 你的意見 他/她的意見, 都只是個人意見.
: 在這個意見的自由市場中,並沒有寡頭壟斷的情形存在啊.
: 我豈敢自認法官呢?
既然不敢,就該措辭婉轉。
: 至此,我的想法都已表達完全,既然是週末也沒必要花時間在電腦前耗.
: 所以,無關我三篇文章中心命題的po文(沒有提出新事實 新論據的)
: 就不再做回應.之前有提出來的問題(這幸真也有整理出來了)
: 就等到會臨時大會上討論吧!
你不回應。我也懶得相理。
那個什麼勞什子大會的,也別來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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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53.87
→ hurk2602:無法回答還是不想回應啊?開戰者??? 推 140.112.153.84 06/28
※ 編輯: Feliex 來自: 140.112.153.87 (06/28 15:43)
→ hurk2602:網路與社會也許讓妳了解網路更多的課…唉 推 140.112.153.84 06/28
→ Feliex:現在已經拆成線上社會與現下社會兩部分了 推 140.112.153.87 06/28
→ kn1:我想推一下讀心術 推 203.204.3.180 06/28
→ Feliex:我對讀心術也相當滿意 推 140.112.153.87 06/29
→ espoire:那我也來推讀心術吧,真相孫肯會說的話耶 推 218.166.33.202 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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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spoire (恨鐵不成鋼) 看板: Journalism91
標題: Re: 關於討論與爭論的區分之辯,可以休矣!
時間: Sat Jun 28 15:44:02 2003
我覺得最大的爭議在於
沒有私底下詢問過之前的幹部、甚至錦屏姐就在板上po文 驟下定論
連數字都po錯,也不知道那些數字怎麼算的
實在不知道所有的論據哪裡足夠哪裡使然?
你說我們誤解你們
你是不是也誤解了我們呢
而且說實話,這裡是新聞所,本來是快樂的大家庭
直到有一天某個 you-know-who 跑出來
逼的大家定一大堆什麼規程法條
搞到現在有什麼話不能好好的說
一定要「司法途徑,自力救濟」
結果大家都變成 you-know-who 了
唉.....
※ 引述《suyutin (~~)》之銘言:
: 什麼樣是討論?什麼是吵?這難以用版上的文字來判斷.
: 我自認為對發表的每一個字小心翼翼,而且所有的事實推論都清楚表明.
: 因此就期待回應的人也是同樣的有心.
: 但看到各位的文章, 直覺是沒有捉到我原文用意就大加躂伐的結果,所以不免有些失望.
: 也許正如詹哥所言,在這裡其實沒有誰有惡意.
: 只是用文字溝通容易造成誤解罷了.
: 這一點需要所有網路使用者時時提醒自己,
: 理想的公共言說情境才有實現的可能啊!
: 還有,文字斬釘截鐵,是因為論據足夠使然.並不代表我就有未審先判的能力.
: 審判是需要有"直接強制地促使特定結果發生"的權力與正當性.
: 正因為所學會並沒有任何獨立的司法救濟途徑,
: 有爭議發生就只能靠這種公開發表個人意見,然後提到大會討論決議的方法來解決.
: 我的意見 你的意見 他/她的意見, 都只是個人意見.
: 在這個意見的自由市場中,並沒有寡頭壟斷的情形存在啊.
: 我豈敢自認法官呢?
: 至此,我的想法都已表達完全,既然是週末也沒必要花時間在電腦前耗.
: 所以,無關我三篇文章中心命題的po文(沒有提出新事實 新論據的)
: 就不再做回應.之前有提出來的問題(這幸真也有整理出來了)
: 就等到會臨時大會上討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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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 more than our abilities."
by Aldus Dumbledore in Harry Po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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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3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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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eliex (阿肯) 看板: Journalism91
標題: Re: 關於討論與爭論的區分之辯,可以休矣!
時間: Sat Jun 28 15:48:30 2003
※ 引述《espoire (恨鐵不成鋼)》之銘言:
: 我覺得最大的爭議在於
: 沒有私底下詢問過之前的幹部、甚至錦屏姐就在板上po文 驟下定論
: 連數字都po錯,也不知道那些數字怎麼算的
: 實在不知道所有的論據哪裡足夠哪裡使然?
: 你說我們誤解你們
: 你是不是也誤解了我們呢
: 而且說實話,這裡是新聞所,本來是快樂的大家庭
: 直到有一天某個 you-know-who 跑出來
: 逼的大家定一大堆什麼規程法條
: 搞到現在有什麼話不能好好的說
: 一定要「司法途徑,自力救濟」
: 結果大家都變成 you-know-who 了
: 唉.....
說真的啦,自從詹哥在課堂上講過知識不應該作為刀劍之後。
其實我還用這句話來反省自己的。
只是有時候真是,"吾豈好辯,吾不得已"。
在這人咬人的世界裡,舞刀弄劍,有時可能也是不得不為。
相信研二同學必然深有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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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53.87
※ 編輯: Feliex 來自: 140.112.153.87 (06/28 15:50)
→ espoire:肯哥不要自責啊,我很讚賞你的口才哩 :) 推 61.31.50.1 06/28
→ Feliex:我沒有自責啊。想太多囉,魯妹 推 140.112.153.87 06/28
→ tyra:對啊 我們那麼好相處 看不下去才po的啊 推 61.224.16.246 06/28
→ cengland:孫肯,真讚! 推 140.112.153.90 06/28
→ kn1:對,我很有同感! 推 203.204.3.180 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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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eliex (阿肯) 看板: Journalism91
標題: Re: 關於討論與爭論的區分之辯,可以休矣!
時間: Sat Jun 28 17:48:16 2003
※ 引述《suyutin (~~)》之銘言:
: 我自認為對發表的每一個字小心翼翼,而且所有的事實推論都清楚表明.
果然是自認。
: 因此就期待回應的人也是同樣的有心.
: 但看到各位的文章, 直覺是沒有捉到我原文用意就大加躂伐的結果,所以不免有些失望.
誰沒有捕捉到你文章的用意?不就是引用章程,說明動支那筆錢的正當性嗎?
大家都已經不知道說了幾百遍。
是真不懂?還是不想懂?
: 也許正如詹哥所言,在這裡其實沒有誰有惡意.
: 只是用文字溝通容易造成誤解罷了.
: 這一點需要所有網路使用者時時提醒自己,
這句話送給你自己吧。小姐。
: 理想的公共言說情境才有實現的可能啊!
這點理論上的錯誤預設,請見前文。
或播3531校內分機請洽林鶴玲小姐。或播至政大傳院請教方念萱小姐。
: 還有,文字斬釘截鐵,是因為論據足夠使然.並不代表我就有未審先判的能力.
: 審判是需要有"直接強制地促使特定結果發生"的權力與正當性.
: 正因為所學會並沒有任何獨立的司法救濟途徑,
: 有爭議發生就只能靠這種公開發表個人意見,然後提到大會討論決議的方法來解決.
: 我的意見 你的意見 他/她的意見, 都只是個人意見.
: 在這個意見的自由市場中,並沒有寡頭壟斷的情形存在啊.
: 我豈敢自認法官呢?
: 至此,我的想法都已表達完全,既然是週末也沒必要花時間在電腦前耗.
既是週末,我個人是選擇在趕趕報告之餘,上來回文。
要不要耗?
我個人的選擇是必然耗到至死方休。
: 所以,無關我三篇文章中心命題的po文(沒有提出新事實 新論據的)
有關你文章中心的po文你又回了嗎?
看不懂沒關係,記得要問。
不要不問就做這些武斷的推論。
: 就不再做回應.之前有提出來的問題(這幸真也有整理出來了)
: 就等到會臨時大會上討論吧!
臨時大會本少爺是不去了。
如果你要當面跟所有人對質,我倒是挺有興趣。
套一句你的話。這個會,沒有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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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53.87
※ 編輯: Feliex 來自: 140.112.153.87 (06/28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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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yra (你把一個人想簡單了) 看板: Journalism91
標題: Re: 關於討論與爭論的區分之辯,可以休矣!
時間: Sat Jun 28 21:15:27 2003
看到這篇回應我們才真的覺得很失望勒!
你覺得只有你一個人將你認為的"事實推論"表明清楚
其他研二同學就是吃太飽來亂的喔?
就已經說過我們又不是時間多了....
都是用心在回應的 可是很明顯你根本沒看進去阿!
我們同學寫那麼多數據條文跟事實 都是寫假的喔?
從頭到尾也沒人在跟你辯"現在在討論還是爭論"
所以你這標題到底是在說什麼?
大家智商沒那麼低 你的用意是啥大家都看的很清楚
為什麼你可以想討論就討論 你不想回應就不回應
這不是違背討論的本質? 未免也獨裁的太明顯了吧
為什麼你有意見 想開什麼臨時大會 大家就要陪你開阿
這不是很奇怪嗎? 請用心讀讀#1955乃菱的文章
※ 引述《suyutin (~~)》之銘言:
: 什麼樣是討論?什麼是吵?這難以用版上的文字來判斷.
: 我自認為對發表的每一個字小心翼翼,而且所有的事實推論都清楚表明.
: 因此就期待回應的人也是同樣的有心.
: 但看到各位的文章, 直覺是沒有捉到我原文用意就大加躂伐的結果,所以不免有些失望.
: 也許正如詹哥所言,在這裡其實沒有誰有惡意.
: 只是用文字溝通容易造成誤解罷了.
: 這一點需要所有網路使用者時時提醒自己,
不管是線上還是線下 發言要謹言慎行 這我們都知道 不需要你提醒
到底是誰先在這開始這個話題的! 需不需要自我提醒一下!
: 理想的公共言說情境才有實現的可能啊!
: 還有,文字斬釘截鐵,是因為論據足夠使然.並不代表我就有未審先判的能力.
很多文章都說你的論據有問題了 你還是視若無睹未審先判阿
說那麼多次請你先去問政青跟錦萍姐了
有很多輿論說要開臨時大會嗎? 還是只是你自己要開?
大部分的人都是建議你去所辦問一問 在這邊post沒意義
: 審判是需要有"直接強制地促使特定結果發生"的權力與正當性.
: 正因為所學會並沒有任何獨立的司法救濟途徑,
: 有爭議發生就只能靠這種公開發表個人意見,然後提到大會討論決議的方法來解決.
: 我的意見 你的意見 他/她的意見, 都只是個人意見.
: 在這個意見的自由市場中,並沒有寡頭壟斷的情形存在啊.
: 我豈敢自認法官呢?
你不是已經說我們不合法又不合理了嗎?不然法官是在幹麻?
: 至此,我的想法都已表達完全,既然是週末也沒必要花時間在電腦前耗.
所以你到現在才發現你在浪費我們的時間
: 所以,無關我三篇文章中心命題的po文(沒有提出新事實 新論據的)
: 就不再做回應.之前有提出來的問題(這幸真也有整理出來了)
: 就等到會臨時大會上討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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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4.16.246
→ kn1:不用浪費口舌了,這位小姐麼都聽不進去的 推 203.204.3.180 06/28
→ cengland:這位蘇會長根本無視他人存在! 推 140.112.153.90 06/28
→ danwu:我都忍不住要說話了 請仔細讀文章 推 210.85.30.160 06/28
→ Feliex:連立人都站出來囉 推 140.112.153.87 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