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yutin (~~)
看板Journalism91
標題對孫肯學長今日提問的回應
時間Sun Jun 29 21:47:32 2003
※ 引述《Feliex (阿肯)》之銘言:
: 一大篇文章只挑對你有利的部分看 好幾篇文章都針對你所發出的疑問進行澄清
: 可是妳只看到這些文章中可能有的一些小矛盾
: 老實說你說看到我們的回文你感到有點失望
: 我們則是對你選擇性的閱讀非常失望
我現在手上有兩篇正在寫,如果有忽略了任何文章中的疑問,
還請學長姐們不吝明確指出,
也許我真的是忽略了, 搬不出理由來, 或者是彼此的認知有誤吧!
: 我想我文章表達的重點是:
: 所辦慣例是否能成為所學會慣例這在之前並沒有討論過
: 所以真的要建立檢討的制度 你可以開始建立
: 而不是任意舉行所謂的臨時大會 討論的內容是追討追審
請學姐不要將追認,追審 與追討混為一談,好嗎?
這幾個詞 有的是一般用語 有的是專業用語
內涵不一樣,擺在一起容易誤導讀者.(下面還會再提到這個)
: 一萬元用完了馬上會有新進的一萬元導生費
: 因為我們認為導生費支付謝師宴該成為每年的慣例
: 所以每年這筆錢都流進流出
但是當每學期要分配來做各項活動時,這筆錢就是一個擺在口袋裡的固定數字,
大會審查時可以從提案的性質 人數 規模 有沒有其他經費來源...等等 加以考慮
^^^^^^^^^^^^ ^^^^ ^^^^ ^^^^^^^^^^^^^^^^^^
大會考慮時,可以對開放全所參加 但是拉不到贊助的運動大會 加一點補貼,(假設)
也可以對有其他補助來源 而且參加人數不多的謝師宴少一點補貼,
如果沒有需要,也可以不要用完這學期的一萬元,
留到以後有更需要錢的活動提出時才用.
這樣子分配經費的方法不是更有助於合理運用嗎?
可是在此個案中還沒有這樣的機會啊!
: : 也有人說不是,並以幹部有一定動支權為由,認為可以用.但也沒提到事後追審如何作?
: 如果我幫你把「幹部有一定動支權」而那個理由是「過去有這樣的使用慣例」做個連結
: 你是不是清楚了一點?
上屆幹部在考慮可不可以使用時,以慣例作為考量,
既然上次大會的投票,決定要維持上學期事後審查的作法.
是不是在學期末的時後就應該像上學期那樣,來確定這筆支出呢?
: 我們的意見表達很清楚的就是:
: 1.妳覺得這個制度有問題應該要開始設法解決未來可能發生的問題
: 而非設法要回「我蘇會長本人」認為不正當的花費
請別這麼說, 我希望能以追審來完成程序要求, "追討"是在沒有"追審"下產生的結果.
之前措詞過於強硬,沒能考慮讀者的感受,我感到非常抱歉.
但是請學姐不要一再以"討錢" 作為我的唯一目的,
而忽略了原本想要藉此個案回歸章程精神的本意, 好嗎?
: 2.追審的意義如果和決算的審查相等的話
: 我個人淺薄的理解是,決算的審查是去審查該筆款項是確實花費在謝師宴上
: 還是有人拿去喝咖啡了?審查支出款項和項目是不是符合而已。
: 當然我個人的認知或許有誤,還請會長多修正
你說的這種情形,發生在"事前已經通過要給多少預算"的案子,
所以事後才會有所謂待審查的"決算"吧...
和我們現在面對的狀況好像不大一樣.
: 3.承上,蘇會長你不但將追審認定為追討,
: 而且還要求我班幹部先將同學多繳的1270元交給妳
: 難怪會被認為是討錢
我的意思是:"如果沒有追審或追認才要追討."
重點在於"要追審或追認" 並非如學姐所言,將追審認定為追討.
現在要討論的應是:追審或追認要怎麼做吧! 這要請政治系或是修過立法論的人來說明.
上次翔一學長說的事後審查制, 確切的內涵又是什麼呢?
如果上次會員大會的共識是說:幹部有一定動支權,但是事後還是要在會員大會上審查.
那可能就會被推論為:上屆未於任期內審查, 以至於該筆動支不符規定.需要補追審才行.
: 4.我同學李政青為上屆總務,在錢財的交接上盡心盡力,
: 但妳確認為她身為幹部就隨意用掉所學會的錢來造福研二,
: 我覺得妳身為會長卻如此出言不遜,應該公開向她道歉
我在文章中絕無針對個人作出評價, 純粹就沒有事前事後通過大會審查來立論.
但是顯然已經造成不小的傷害,所以我會在事件稍微平息後,
找機會以適當方法向相關人士公開道歉的.
: 5.我們所用的錢也不是說「問過錦屏姐就算了」,
: 我想詢問的目的只是想知道那筆錢還在不在,至於可不可以補助,由慣例判斷
你們一再強調的慣例明明只發生了一次,而且去年和今年的情況大不相同,不能直接沿用.
所辦慣例 和所學會的關係, 在今天的文章中有詳細說明了我的看法.
請學姐就該文提出的論點討論好嗎,謝謝!
: 6.事前不表達任何意見,卻事後對學長姐猛開砲,還說沈默不代表沒意見,
: 那為何沈默?但願我不會聽到跟選舉有關的答案。
學姐,我是說: 當時沒有人提異議, 不代表默示.
也就是不代表"其實大家都知道這件事了,而且都沒有提反對意見,表示有一定程度的同意"
因為沒有被公開明白告知,怎能期待有人知道並且提出異議呢?
這就是為什麼公司公告必須刊登在日報顯著部份,股東會的召集也必須有一定的程序
目的就是要讓相關的債權人,股東...能被確實告知啊.
而妳問為何沉默........以我來說........是因為之前不知道啊!
而且其他會員也同樣沒有被充分告知,而被剝奪了質疑的機會和能力,不是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1.75.136.108
※ 編輯: suyutin 來自: 211.75.136.108 (06/30 01:58)
→ kn1:OK 不用急 等我有空會以最簡短的方式回答ꤠ 推 203.204.3.180 06/30
→ espoire:最好是參加人數不多啦 推140.112.247.152 06/30
→ espoire:並不是「這學期」的一萬元喔~~ 推140.112.247.152 06/30
→ espoire:當初明明是漠不關心,還說是沒被告知 ^^b 推140.112.247.152 06/30
> -------------------------------------------------------------------------- <
作者: Feliex (阿肯) 看板: Journalism91
標題: Re: 對孫肯學長今日提問的回應
時間: Sun Jun 29 22:32:19 2003
叫你清楚看文章不仔細看,這篇不是我回的文章。
我只是轉錄過來罷了。
我回應你的文章在前面。有空去看一下喔。
別玩這種移花接木的把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153.87
※ 編輯: Feliex 來自: 140.112.153.87 (06/29 23:57)
> -------------------------------------------------------------------------- <
作者: Feliex (阿肯) 看板: Journalism91
標題: Re: 對孫肯學長今日提問的回應
時間: Sun Jun 29 22:33:45 2003
你要找我單挑,本人星期一之後隨時奉陪。
但是這篇文章不是我寫的,我不過轉錄而已罷了。
記住啊,看清楚文章是誰的,很重要。
還敢點名。
打錯人了都不知道,笑死人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編輯: Feliex 來自: 140.112.153.87 (06/29 22:37)
※ 編輯: Feliex 來自: 140.112.153.87 (06/29 23:57)
→ catsh:學長的戰力還真高啊,回答問題而已,別激動뀠 推 211.75.136.108 06/30
→ suyutin:ㄜ...上面是我. 點名不見得就有敵意吧! 推 211.75.136.108 06/30
→ Feliex:點名當然不見得有敵意。 推 140.112.153.87 06/30
→ Feliex:我也不過是選擇從容應戰罷了。雖然點錯名 推 140.112.153.87 06/30
→ tyra:推 從容應戰~^^ 推 140.112.153.54 06/30
> -------------------------------------------------------------------------- <
作者: suyutin (~~) 看板: Journalism91
標題: Re: 對乃菱學姐今日提問的回應
時間: Mon Jun 30 23:12:06 2003
那我也來簡單回好了...
1.真的去追討的話也太沒幽默感了吧,這並非我的本意.
我承認自己是挺無聊的啦,專挑這種其實不會有人在乎的毛病.
2.追審制不只是共識耶,那時有投票啊,三選一.
投票出來的就是比較大啊.
3.那篇說的"沒發聲",其實主詞沒有特定啦.
意思不是說"我"沒發聲,而是"There is no 發聲"........嗯 有人懂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1.75.136.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