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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Journalism90 看板] 作者: mourning (後一年) 看板: Journalism90 標題: Re: [公告]所學會會員大會開會通知 時間: Fri Jul 4 15:45:30 2003 蘇會長。 一直以來我都對妳很客氣。 也非常尊重妳身為新會長的身分。 但我必須要說,妳現在的處理,包括「晚上在Roxy 99開會」,「未到開會人數視同 未追認通過」,簡直是荒謬已極。哪裡荒謬?妳是學法律的,我想不需我多說。我不 相信我很多優秀朋友畢業出來的學院有這麼糟糕! 妳是所學會的現任會長,是協調者、仲裁者,化解糾紛的角色,而不是製造糾紛的人 。小小一個新聞所所學會,七十人不到的成員,要透過種種方式一一徵詢意見,製造 出一個相對公平的表決環境或前提,讓民意(不只是支持妳的更包括反對的)能確實反 應,有這麼難嗎? 是不是從妳之後,所學會長遇到敏感議案,都要先用「連誼」之名拉朋友,然後到陽 明山或澄清湖開會?然後,「未到者視同放棄意見表達」呢? 不想說重話,真的,但我必須要說,再這樣處理,我想直接找學生會或學生議會甚至 校方插手吧。如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16.29.1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16.29.13 > -------------------------------------------------------------------------- < 作者: Feliex (阿肯) 看板: Journalism91 標題: Re: [公告]所學會會員大會開會通知 時間: Fri Jul 4 16:10:04 2003 ※ [本文轉錄自 Journalism90 看板] 作者: Feliex (阿肯) 看板: Journalism90 標題: Re: [公告]所學會會員大會開會通知 時間: Fri Jul 4 16:03:14 2003 ※ 引述《mourning (後一年)》之銘言: : 蘇會長。 : 一直以來我都對妳很客氣。 : 也非常尊重妳身為新會長的身分。 : 但我必須要說,妳現在的處理,包括「晚上在Roxy 99開會」,「未到開會人數視同 : 未追認通過」,簡直是荒謬已極。哪裡荒謬?妳是學法律的,我想不需我多說。我不 : 相信我很多優秀朋友畢業出來的學院有這麼糟糕! : 妳是所學會的現任會長,是協調者、仲裁者,化解糾紛的角色,而不是製造糾紛的人 : 。小小一個新聞所所學會,七十人不到的成員,要透過種種方式一一徵詢意見,製造 : 出一個相對公平的表決環境或前提,讓民意(不只是支持妳的更包括反對的)有這麼難 : 嗎? : 是不是從妳之後,所學會長遇到敏感議案,都要先用「連誼」之名拉朋友,然後到陽 : 明山或澄清湖開會?然後,「未到者視同放棄意見表達」呢? : 不想說重話,真的,但我必須要說,再這樣處理,我想直接找學生會或學生議會甚至 : 校方插手吧。如何? 說真的,我很不客氣。我也不喜歡自己這樣。 雖然我不是念法律的,但我也把板上的一些東西交給現在在當律師或檢察官的朋友看過了。 (為了以示負責,我詢問的其中兩個人,是台北地院的實習檢察官吳勇毅,還有 世新大學的廖國宏老師。) 他們也都覺得這件事可以爭議的空間很大,不能直接以不正當論斷之。 但無奈的是,這麼說並不能改變些什麼。 甚至連會議的緣由都被定位成"追審不過,就視為瑕疵未補正"。 難道,我們非得藉由這些手段來確立慣例嗎? 一定要這樣定位這個會議嗎? 但是我依然覺得台大法律系是一個很棒的系, 很多那裡的朋友,像是邱靖怡,方文萱,闕光威.., 我還是覺得他們很優秀。跟他們討論事情也很愉快。(也比較容易) 最後,讚賞一下翔一的文章。 之後,根據指導老師的勸告,我還是盡量讓自己平和一點好了。 向我言詞間無意得罪過的人說聲抱歉。 但這不包括you-know-wh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153.87 ※ 編輯: Feliex 來自: 140.112.153.87 (07/04 16:0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153.87 ※ 編輯: Feliex 來自: 140.112.153.87 (07/04 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