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中文系系學會長憶文報導]
各位親愛的中文系同學們
今天中午十二點我們四系學會代表和文院學生會長
先召開了一個會議 商討如何爭取小木屋的保留
我們達到以下幾點共識:
1.根據"國立台灣大學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四條
"民國83年12月31日以前之違建,經校方認定屬實,造冊列管,分期分類辦理"
而文學院小木屋使用的批准早在83年7月11日以前
因此根據此法源
小木屋應為"造冊列管" 並非"隨報即拆"
2.文學院小木屋的前身為總務處信件室 因總務處廢棄不用 故文院學生會申請遷移至此
而小木屋的本體亦為總務處所營建 並非四系自行營建 所以"違建"之說有待商榷
3.校方在毫無預警之下即欲拆除小木屋 並無任何安頓四系系學會的方案
漠視四系學生的權益
下午三點 我們和校方開會
校方代表為總務處營繕組組長郭斯傑教授
針對我們所提出的問題 他做出下列幾點回應:
1.目前校方暫不拆除小木屋 但若教育部再次行文要求 則小木屋的拆除勢在必行
2.由於小木屋已認定為違建 故從今以後總務處將不會提供任何修繕(包括裝置冷氣)
3.若小木屋拆除 四系系學會的安置應由各系自行處理
後來我們提出是否能將小木屋"合法化"的疑問
他回答:
小木屋的合法化是一項大工程 倒不如建請學校重新規劃蓋新的四系學會辦公室
因此會後我們學生代表得到的結論是:
1.小木屋目前暫不拆除 但我們無法得知我們能保有小木屋多久
2.小木屋為違建 故若破損或學生欲改善 總務處概不負責
3.我們只能靠自己的力量向校方爭取新的系學會辦公室
所以四系同學在使用小木屋時務必要更小心謹慎 注意安全
而我們學生代表也會持續向校方爭取應有的權益
也希望同學們能團結一致 支持爭取小木屋
謝謝!!
中文系系學會長 憶文
--
↑謝哈哈從中文系版偷來的: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