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ei (沈睡的小五郎)》之銘言:
: 如果你承認台灣是民主國家的話,
: 在民主國家裏,在野黨鬥執政黨是天經地義的事,
: 如果在野黨不"搗蛋"的話,那就叫做放水。
: 其實就從這一個小小的觀念,就可以知道,
: 選民的素養還不夠
: 其實台灣還不算是一個民主國家
: 這是個人的一點淺見^^;;
.....我是不喜歡在社版發表政治見解啦,不過你的說法我真的有點意見。
在野黨反對執政黨,就立場而言的確是天經地義,但是手段如果沒有節制
的話,我覺得還是大有問題。
首先,我想你應該讀過憲法吧? 同樣的執政黨+同樣的在野黨,如果放在
不同憲法架構下會產生截然不同的效果。 我們現在的憲法,在97修憲時
號稱「改良式雙首長制」,仿效法國第五共和的精神,可能很多人都聽過...
但是我認為如果知道雙首長制發展過程的人,大多不會同意它是個好制度。
我想你也知道法國第五共和憲法和之前第四共和有何不同吧。 法國第四共
和時代,由於總統和國會多數黨常常是不同黨(就像現在的台灣),而國
會多數黨動輒反對總統政策,更甚者發動倒閣,以致於政局動盪不安,
內閣首長成為法國最不穩定的職業...政策的推動也常常無法進行,於是
當法國人請戴高樂回去選總統的時候(你這麼崇拜李敖,李敖又喜歡戴高樂
,所以我想你應該也知道這段 ),載就提出要修憲,否則這個總統他死
也不幹! 於是才有第五共和憲法....其中加入了總統可以解散國會的權力
,也就是當總統和國會相持不下造成僵局時,總統可以解散國會,重新舉行
國會大選,訴諸民意,如果民意仍然支持國會多數黨繼續成為多數,那麼
總統只好向民意妥協; 反之如果原先的國會多數黨在改選後失敗、席次
變少,表示選民認為它之前真的是在亂搞(例如我就認為國民黨真的在亂搞)
,於是在新的國會裡它也無法再繼續興風作浪! 換句話說,雙首長制的
缺點至少有:
1. 行政權部分屬總理,部分屬總統,於是當總統迫於國會壓力任命和他不
同黨的總理時便形成左右共治,然而由於立場不同,常常使得政策難
以推動,形成僵局;
2. 如果總統堅持任命自己喜歡的人選,國會多數黨可以動輒發動倒閣,造
成政局不安;
而第五共和憲法新加入總統解散國會權之後,和國會的倒閣權形成一種互相
制衡的局面,於是政局比起第四共和時期相對穩定許多,政策的推動也較順利!
然而,台灣的97修憲號稱學習第五共和,卻讓總統解散國會權和國會的內閣同意
權同歸於盡,也就是拿掉了之前我所說的制衡機制,以致於法國第四共和的
僵局在台灣重現,就這點來講我想是制度的問題,而不只是特定黨派的問題。
也就是說,只要制度完善,不管在野黨再怎麼鬧也不會有太大影響,因為自然
有制度治它。 但是如今制度既然不完善,就須要各政黨適度自制,因為在野黨
應該盡全力反對這樣的結論應該建立在制度完善的前提之上,否則並非國家之福。
舉個例子,在全世界面臨經濟不景氣、失業率高昇、企業生存不易的困境時,
居然有個國家的某個政黨,推翻之前勞方+資方+三個主要政黨的一致協議,在
立法院主導兩週84工時案,造成全國企業在資金吃緊、訂單衰退之餘還要多出
數以億計的人力薪資成本....之前有份民調訪問中小企業主,其中有七成認為
這是造成關廠倒閉數大增的主因之一。
我其實贊成以漸進的方式達成縮減工時的目標,但是選在這個時候大減工時,
好比選在失血過多的時候跑去捐血一樣不智! 然而某黨既然在國會過半數,
有通過/封殺任何法案的能力,其他人也無可奈何。 如果總統解散國會權沒有
被拿掉,我想該黨應該不致於如此膽大妄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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