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ngor (神者如我)
看板NTULCSA
標題幾個問題請教
時間Mon Nov 6 01:08:29 2006
文新盃舉辦至今,各位都辛苦了。
我很湊巧的也全程參與了這次的文新盃,也因此有幾點問題想向學生會請教。
第一,我想請問「文院學生會對此比賽的重視程度」。
原訂於十一月四號(星期六)上午的比賽,
當大家在早上九點多到達師大分部時竟看見比賽場地內正進行著射箭練習。
然而,卻在近十點時,接獲通知要延到十一點。
我想請教,已經從八點順延到十點的比賽為何又要臨時順延到十一點?
是因為場地協調不妥?還是根本就不清楚射箭練習會進行到幾點?
我想,沒有人願意無故浪費一小時在那上面。
尤其,我相信有不少人可能擱著報告、打工或是其他既定行程來參加這次的文新盃。
在十一點時,主辦單位的人竟然來詢問我們「有沒有人會調排球場的網子」。
而後在未將網子調成女網之前,竟又詢問歷史跟中文是否願意打男網。
我想,混排打女網應該是大家都知道的常識,不需要多說。
如果沒有調女網,主辦單位是否會逼我們打男網?或是擇期延賽,耽擱大家寶貴的時間?
主辦單位口中說出的「我們會調網子的人沒來」可能是當天最大的笑話了…
倘若今天主辦單位重視這項比賽,我想根本不會有這樣子的狀況產生吧?
不管怎樣,從主辦單位口中說出這句話,讓我感到十分的錯愕與可悲。
主辦單位的裁判素質令人不敢領教。
我不懂主辦單位為何敢出一個連裁判手勢跟吹哨都不懂的裁判。
先說,這不是戰各系裁判。
我知道各系裁判很辛苦,頂著烈日當裁判是很辛苦的,這點我相當佩服。
莫說全部裁判都是有質疑空間的,其實也是有這麼些裁判水準相當不錯,辛苦了。
看過中文對歷史的裁判之後,我很懷疑主辦單位的誠意。
一個手勢跟吹哨都不懂,還在途中問場邊人士的裁判,無疑是對我們最大的傷害。
主辦單位是否在賽前針對出裁對各系裁判做基本的教導我未嘗可知,但看來似乎是沒有。
如果主辦單位願意在賽前講解須知給各系所出的裁判,我相信這場鬧劇根本不會發生。
若是in跟out的誤判就別提了,我相信只要是裁判就多少會有誤判的時候,
但今天主辦單位對裁判素質的容忍可讓我不敢領教了。
由於經費關係無法請到校隊或是有經驗的人來擔任裁判,我想大家都可以體諒。
但把裁判素質搞成這樣,我疑惑有多少人還能夠體諒?
第二,我想請問排球比賽用的molten皮球是因應文新盃特地買的嗎?
如果是,想請問文院學生會要如何處置該球?
我想,沒有人願意讓自己腳的錢浪費掉。
該類皮球,如果沒記錯報價應該是八百上下,兩顆球合計一仟陸佰圓左右。
這算是各系的共有財產,而非在賽後任由它下落不明又或只由任何一系自由使用,
我想這對各系都是不甚公平的,因此提出來詢問。
第三,沒記錯之前應該有學姊po文說借師大分部的場地是每個場每小時薪台幣伍佰圓整。
我想請教主辦單位經費上的使用。
沒記錯的話,台大校內的室外場地是不用錢的,我疑惑為何會特地借到師大分部去。
一句疏失就要多花上萬塊,我想這是最有價值的疏失了。
而在前文balderdash和freetoy兩位的說法又有些出入了。
balderdash在第44篇文章中說
「剛開學比賽多,將校內場地全部借光了。於是須另覓場地…
文院學生會還透支將近一半的金額。」
我不懂為何主辦單位的疏失造成文院學生會透支要算在參賽各系頭上?
如果今天是各系決議要借師大分部造成經費暴增,我想這才是各系所要共同承擔的責任。
因此,我想請教主辦單位在這次比賽上所花費的經費。
以上幾點,請主辦單位回應。
先謝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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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adenza:我想既然決議各系出裁判,那麼系隊確實有義務要找較有經驗 11/06 09:08
→ cadenza:者,裁判須知並非短短講習就可以領會吧,這點我想責任不在 11/06 09:09
→ cadenza:主辦單位. 11/06 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