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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是個特別的環境,擁有優美的校園,悠久的傳統,優良的校風, 優秀的學生,我們有屬於我們獨特的氣質,因此我們舉辦【台大文學創作獎】 鼓勵寫作人才,表現發展潛力與開創性,承續優良的文學傳統,開啟 現代文學新貌,推廣校園中創作風氣,培養人文氣息。冀望台大人在 自己的舞台上創造出屬於台大風格的文學作品。 凡本校在學學生(日、夜間部及研究所)均可參加,1998年11月10日 起開始收件,1999年3月12日截止。 遴選組別: 以中文白話文創作。分為小說、散文、新詩三組。 小說字數限為一萬至三萬五千字之間;散文五千字以內; 新詩不限行數。唯每類得獎以一篇為限。 獎金金額: 小說組:首獎一名,獎金三萬元;貳獎一名,獎金二萬元。 散文組:首獎一名,獎金二萬五千元;貳獎一名,獎金二萬元。 新詩組:首獎一名,獎金二萬五千元;貳獎一名,獎金二萬元。 三組另取特別獎一至二名,獎金一萬元。 稿件形式: 1. 以鋼筆或原子筆書寫於六百字稿紙,由右至左直式謄寫。 2. 以14號字體打字於A4紙(橫式列印),或繳交3.5吋磁片。 請擇一方式為之,附上報名表,置於信封中,註名參加 【台大文學創作獎】及參加組別,於截稿日前親送文學院院辦公 室【台大文學創作獎】信箱,或文學院學生會辦公室【台大 文學創作獎】信箱(小福前小白屋即是)。 不另退稿,請自留底稿。 備註: 1. 應徵作品必須未在任何報刊發表或出版者 2. 作品如係抄襲他人或有妨害他人著作權者,除自負其法律 責任外,一經查覺,即取消獲獎資格,且追回所領獎金獎 狀,並公佈之。 3. 分初選、決選二階段進行,並敦請本校教授及文學界名家 評審。評審委員於得獎名單揭曉時同時公佈;為求得獎作 品達一定水準,評審工作秉持寧缺勿濫原則。 4.主辦單位擁有全部入選作品發表權及版權,不另致稿費及版稅。 簡章目前已放置在小福、小小福、活大、課外活動組、農產展示中 心、摩斯漢堡(台大店),文院學生會會辦(位於小福前方木屋)歡迎索取。 主辦單位:國立台灣大學文學院 指導單位:國立台灣大學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承辦單位:國立台灣大學文學院學生會 -- 你好,我是philia 文學院學生會副會長暨98台大文學創作獎總召 如果您對文學院或是文學獎有任何疑問 請寫信給我,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f1240.f1.ntu.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