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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這裡簡單回答中文系同學所提出的疑問:       首先,中文、外文、歷史、日文四學系系學會辦公室(以下     稱四系系辦)的空間使用權目前歸屬何方?很明顯地,是分屬於     此四系的系學會人員。然而若繼續追根究柢,四系系辦的空間所 有權實乃文學院所有。       我們可以查知,四系系辦所在位置,並不屬於中文、外文、     歷史、日文任一系所所有空間,反而歸於文學院管理。此一情況     是由於各系並未由自有空間中撥予系學會可使用場所,故文學院     提出此四間隔間供四系系學會使用。       在此前提下,我們至今仍可在四系系辦內看見一「生活公約     」,此為文學院當時與文學院學生會所訂之空間使用規範。恰可     回應同學質疑,四系系辦的空間使用權確實附帶明文規範。至於     「尚未被定出來的規範」,我並不確定同學所指為何,如為約定     俗成如「若喧嘩吵鬧影響他系系學會則可能被認定為不友善或不     禮貌」等隱形社會規範,是否遵從,我想決定權握於使用者手中     ,但若同學認為,四系系辦空間中存在片面、單方規範,那麼也     希望同學能夠提出,畢竟「規範」若非監督、遵行雙方皆同意行     使,就失去意義。       文學院辦公室了解同學反映的意見後,已經表示,接下來將     有可使四系同學與文學院辦公室人員對四系系辦空間使用方式、     規範進一步討論的機會,有任何意見屆時都可提出討論,並且使     用規範亦有改進空間。然而,若同學對使用規範有所疑慮甚或不     滿,卻未由系學會、院學生會等管道進行申訴,反以「違反規範     」反映意見,恐怕並不恰當,如同學所提,四系系學會在暑假期     間確有使用該空間事實,卻未依生活公約「保持環境整潔」,是     否不太適當呢。另外,校內清潔人員的工作範圍確有規定,如需     文院清潔人員代為清掃、處理廢棄物,請於院辦與四系同學溝通     時一併提出,在確認清掃人員能力負擔範圍後,或有解決方案。 : 盡管他們知道: : 1.四系學生有權益上的矛盾。(中文系不可能處理歷史系走廊的垃圾) : 2.學生沒有動力沒有誘因不會自動去倒垃圾。 : 3.暑假學生會或學生組織不會定時運作。(但系學會仍在使用中) : 4.校內所有垃圾都是由各單位請專人負責的。       另外,四系學生的「權益」矛盾,(我猜同學想表達的是,     利益矛盾?)似乎與「公共區域」的清掃並無關聯。可進入四系     系學會隔間內大多為該系學生,故若隔間內有髒亂、廢棄物等或     可推知,為該系學生造成之可能極大。然公用走廊與走廊外的小     空間,若有污染,則因難以推知責任歸屬,故規定各系需共同或     輪流負擔清潔工作。       至於學生在無誘因或強制下為何便不會自發清潔環境或處理     垃圾,坦白說我並不明白同學的意思,只能姑且猜之,或許同學     是想表達,若無強制規範、利益誘導、或立即威脅,人類便無從     事對己不利之事--利如掃地或倒垃圾--的現象。然則環境髒     亂若長久未加處理,確實可能對使用四系系辦者造成不良影響,     再加上已有生活公約的約定效力存在,是故使用四系系辦者確有     保持該空間整潔之責。       其餘兩點已在前面提過,故不詳述,對於個人所發之意見亦     不回應。若此四系同學對於四系系辦空間使用還有其他意見及建     議,歡迎於院辦確定可與同學溝通的時間之後整理提出。 文學院 院學生會 --       借給我一段生命,去觸碰許多可以帶進永遠裡的感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2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