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lderdash (Otaku)
看板NTULCSA
標題Re: [公告] 文新盃
時間Wed Mar 4 23:31:29 2009
五年前開始倡辦文新盃此活動
既然有人提議舉辦,過去幾年
各系新生也都共襄盛舉,表示是一個好的活動
不但可以活絡各系感情,自己系上的新生也更能
藉此跟彼此及學長姐有更進一步的交流
那為什麼不將其繼續傳承
成為一個文院的傳統呢?
另外,兩年前的文新盃
就是我與文院學生會共同舉辦的
當時文院學生會亦有人手不足的情形
而透過抽籤的方式,從各系中選出了一位總召
由於當時我是系學會的體育長,便接下此任務
當時的實際人力就是我+會長+副會長
當然比賽在場務控制的時候會靠一些人情找人來幫忙
但是與各系連絡、商借場地、賽程編排、請裁判這些事務
都是由我們三人通力完成
去年亦復如是,由戲劇系總召與學生會合力完成。
或許我們在很多地方沒有做到盡如人意的地方,讓大家在賽後
可能也有些怨言,但是至少我們願意去將其完成,讓文院的新生
能夠有一個舞台去發揮自己的體育專長。
然而,三個人能做到的事,五個人做不到嗎?
一味地推給所謂熱情的學弟妹是一個學生會該有的態度嗎?
難道今天經濟衰退,怨聲載道,總統要請這些抱怨的民眾來解決嗎?
而且我想推文的人並不是每個人都是學弟妹
也有很多是希望能夠幫學弟妹爭取權利的人
再者,大一新生尚未對校務方面的事情有足夠的認識
將這樣子重大的企劃推給"學弟妹"合理嗎?
由一位文院的學生觀感來看
學生會之前所回應的文章
全都可以兩字以蔽之: 推託
我想大家不會被這些文字遊戲給混淆
以現在的情況,下學期校內外比賽眾多
在場地商借上可能有相當的困難
再加上往年文院盃都約莫在四、五月舉辦
日程亦已接近(只是不知今年是否會舉辦?)
即使文新盃不是例行的事務
當初有人提出的時候,學生會就不該信誓旦旦地答應
現在辦不出來,又藉口復藉口
若學生會願意誠誠懇懇地給大家一個道歉,一個交代
並保證文院盃能夠如期舉行,即使不舉辦文新盃,
大家亦會體諒學生會之苦處。
我不知道哪些事務是學生會所謂的例行事務
亦或在學生會無力完成的時候都不是例行事務呢?
我不知道,可能大家也都不知道
以上,一點感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5.105
※ 編輯: balderdash 來自: 140.112.245.105 (03/04 23:32)
※ 編輯: balderdash 來自: 140.112.245.105 (03/04 23:32)
推 cakecatla:推 03/04 23:44
推 cakecatla:如果連最初的開會 擬定計畫都沒有 就要讓學弟妹來舉辦 03/04 23:47
→ cakecatla:這樣很難不讓別人聯想到推托吧 希望文新盃可以成功舉辦~ 03/04 23:48
推 NTUJPAJ:推 不是既定事務也講的出口 學生會該做的事還推到大一身上 03/05 00:49
→ NTUJPAJ:你有聽過台大新生盃由大一自己辦的嗎 03/05 00:50
推 monreve:推 台大盃主辦人也只有兩個啊 借場地器材 抽籤 排賽程以及 03/05 01:18
→ monreve:與各系協調 也是兩個人就能做的事 主辦人自己也必須下去當 03/05 01:19
→ monreve:裁判紀錄台 而文新盃只需要去徵裁判 請各系派人當紀錄台 03/05 01:20
→ monreve:打整學期的盃賽主辦人都只有兩個了 而文新盃要打幾個禮拜? 03/05 01:22
→ monreve:又需要多少人手? 03/05 01:22
→ gobbler:推monreve,但各系的人手呢? 03/07 13:29
推 monreve:各系有參加比賽的隊伍派人當紀錄台啊 03/07 16:45
→ monreve:之前不都這樣做嗎 03/07 16:45
→ monreve:賽程排出來 後面寫紀錄台:XX系 想比賽的隊伍會不肯出人嗎 03/07 16:46
→ monreve:紀錄台又不是一次要十個人 一隊會派不出兩個人嗎? 03/07 16:46
→ monreve:為什麼前幾屆都沒有這樣的問題 03/07 16:47
推 monreve:沒辦法做得比以前好至少也照以前的方式繼續辦啊 03/07 16:53
→ monreve:還是你們對於過去幾年的文新盃一點也不關心 不了解呢 03/07 16:54
→ monreve:就算真的不了解 那也應該向辦過或參加過的人詢問吧 03/07 16:56
→ monreve:各系總不可能沒有人參加過文新盃啊 03/07 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