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一般混排的規則
對男選手通常是直接套用正式規則的後排球員攻擊規則
也就是把所有的男選手一律視為後排球員
在將球擊過網時
不得在三米線上或線前起跳
也不得在球整顆高於網的時候擊球
沒有球的落點的問題
而有些比賽會容許男生在網前用拳頭往上擊球作處理
對於這次文院盃參考的「吊球條款」
我認為杏林盃的規則設計和四對四的比賽形式大有關係
因為場上只有四個人的時候,每個人的防守範圍會被迫增大
在女網打球的時候,基本動作好的男生可以很容易吊出很刁鑽的球
如果這時候前排左和前排右是女生,守這種球滿吃虧的
我想該比賽的主辦單位規定不得吊球於三米線前
是配合四對四混排的形式,要避免這種情形
當時是以擊球的落點為判準
也就是男生只要把球打進對方三米線內,一律視為出界
包括把球接噴或舉球舉過網等等各種情形
唯一的例外是在後排起跳時,有揮臂動作,則男生可以把球定進或包進三米線內
文院盃如果要參考杏林盃的規則或許也不是不行
不過對於吊球的定義,是要像杏林盃那樣以落點作判準
還是要以擊球的姿勢和位置來決定
也許要有個更明確的標準
不過不管怎麼樣
對於當場的裁判而言,執法上都會有相當的難度
個人是覺得沒有特別必要
因為畢竟場上有六個人,照理說本來就要有人準備接前排小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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