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mon32840 (奶瓶)
看板NTULCSA
標題Re: [公告] 文院盃混排規則
時間Thu Mar 18 21:45:03 2010
※ 引述《toocooljerry (Jerry)》之銘言:
: 我想關於吊球的定義很模糊
: 雖然大家打球的都知道吊球是啥
: 但是沒有個定義根本無法裁判
: 完全就是自由心證
: 今天我吊個小球 我說我溜手不小心把球就過去了
: 如果說不能直接把球往下點那當然ok 因為有個標準可以參考
: 但是像這樣裁判說了就算難道不會有爭議嗎
: 上面正常的文章打完了底下是我的個人感覺
: 我坦白說這條規則訂得很奇怪
: 我想常在打混排的人應該也沒玩過這條規則吧
: 就算有大概也是很少
: 我想開會的人或許沒想到這點
: 我們系排沒代表去開會 當時沒提出來
: 現在才提出來 是我們的問題
: 只是這條規則令人有點莫名
: 是有人可以出來解釋一下這條規則到底是為了什麼而訂嗎?
: 謝謝
我是當天有出席討論的哲學系系男排代表
在我的印象當中,當天我們討論所針對的點是在「
男生如果在前排起跳該如何裁判?」
因為大家都知道男生在前排起跳並不一定是為了攻擊,也可能是跳舉等動作
我們討論的是關於「
非攻擊意圖之起跳行為」,如上句所提之跳舉,或不經意翹個腳等
因此,我們所討論的情況,都是在「
男生在前排起跳的情況下」
如果男生並未在前排起跳,那麼即使他吊球到對方的三米線之內,都是合乎規則的
「不得吊球至對方三米線之內」的規則
是只有在「男生在前排起跳」的情況下才能可能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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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
這整件事就是因為當初我們討論出結果後,
回報給主辦單位時並沒有說清楚
導致
主辦單位在抄寫時誤解了我們的意思
白話些的說法就是
男生如果在前排起跳,就不能有任何攻擊行為
即使是向上舉球的動作,也至少要把球舉到對方三米線以外的地方
當初我在討論時是這樣理解的,不知我是否有理解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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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對了,至於男生吊球到三米線之外的規則
是當初日文(?!)女排的代表說曾經在某處看過此規則
據我們系上的資深學長說,那似乎在一個叫做「杏林盃」的比賽採用過
但那是個四打四的盃賽,因此才有這種規則
雖然文院盃混排是正規的六打六比賽,但對於男生在前排起跳規則一直以來都說不明
我想,將這條規則列為補充規則應該也是有助於比賽進行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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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7.59
推 tear0512:居然是杏林盃!! 感謝你的說明!! 03/18 22:55
推 psl309:我記得討論的時候是在說男生起跳的狀況下沒錯 (我是日文 03/18 22:58
→ psl309:女排代表 不是我看過這個規則...不過好像也不太重要) 03/18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