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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oocooljerry (Jerry)》之銘言: : 我想關於吊球的定義很模糊 : 雖然大家打球的都知道吊球是啥 : 但是沒有個定義根本無法裁判 : 完全就是自由心證 : 今天我吊個小球 我說我溜手不小心把球就過去了 : 如果說不能直接把球往下點那當然ok 因為有個標準可以參考 : 但是像這樣裁判說了就算難道不會有爭議嗎 : 上面正常的文章打完了底下是我的個人感覺 : 我坦白說這條規則訂得很奇怪 : 我想常在打混排的人應該也沒玩過這條規則吧 : 就算有大概也是很少 : 我想開會的人或許沒想到這點 : 我們系排沒代表去開會 當時沒提出來 : 現在才提出來 是我們的問題 : 只是這條規則令人有點莫名 : 是有人可以出來解釋一下這條規則到底是為了什麼而訂嗎? : 謝謝 我是當天有出席討論的哲學系系男排代表 在我的印象當中,當天我們討論所針對的點是在「男生如果在前排起跳該如何裁判?」 因為大家都知道男生在前排起跳並不一定是為了攻擊,也可能是跳舉等動作 我們討論的是關於「非攻擊意圖之起跳行為」,如上句所提之跳舉,或不經意翹個腳等 因此,我們所討論的情況,都是在「男生在前排起跳的情況下如果男生並未在前排起跳,那麼即使他吊球到對方的三米線之內,都是合乎規則的 「不得吊球至對方三米線之內」的規則 是只有在「男生在前排起跳」的情況下才能可能發生 -- 簡單來說 這整件事就是因為當初我們討論出結果後,回報給主辦單位時並沒有說清楚 導致主辦單位在抄寫時誤解了我們的意思 白話些的說法就是 男生如果在前排起跳,就不能有任何攻擊行為 即使是向上舉球的動作,也至少要把球舉到對方三米線以外的地方 當初我在討論時是這樣理解的,不知我是否有理解錯誤? -- 喔對了,至於男生吊球到三米線之外的規則 是當初日文(?!)女排的代表說曾經在某處看過此規則 據我們系上的資深學長說,那似乎在一個叫做「杏林盃」的比賽採用過 但那是個四打四的盃賽,因此才有這種規則 雖然文院盃混排是正規的六打六比賽,但對於男生在前排起跳規則一直以來都說不明 我想,將這條規則列為補充規則應該也是有助於比賽進行的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7.59
tear0512:居然是杏林盃!! 感謝你的說明!! 03/18 22:55
psl309:我記得討論的時候是在說男生起跳的狀況下沒錯 (我是日文 03/18 22:58
psl309:女排代表 不是我看過這個規則...不過好像也不太重要) 03/18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