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osuke (disappear)》之銘言:
: 今天接到電話通知我
: 由於今年評論組的稿件太少 因此取消該獎
: 而原評論組的文章會直接改投散文
: 我請請問文學院的同學們 到底是多少篇叫做太少篇呢?
: 而貴院是否有在任何地方曾有公開的規定
: 說明「如果投稿篇數未達某某篇,就取消該獎」?
: 老實說 我可以接受這樣的做法 也許這在作業上可以減少很多麻煩
: 但是這不就破壞了貴院今年首度設立該獎項原本的美意?
: 把評論性的文章用散文的標準來評
: 老實說 根本像是把社論投在副刊上
: 兩者的標準不同 評審不會知道背後的這一切
: 他們還是會用「散文的標準來評評論性文章」
: 這樣對投評論組的這些文章公平嗎?
: 這就像難道競標會因為出標的人太少就直接流標?
: 重點應該是有沒有到達該得獎的標準吧?
: 如果所有文章在「原本規定的標準」之下經過「正式」評論
: 但評審卻認為未達水準 不該給獎
: 因此出現沒有第一名 甚至前三名的狀態
: 也不要在這樣的評審之中被犧牲
: 我絕對相信今天假設是散文篇數不足(雖然不知道多少叫做不足)
: 貴院也不會將散文併入小說中一起評審
: 或許貴院認為「評論組」跟「散文組」根本就「差不多」
: 但是 事實上這是差很多的。不然貴院當初為何要將該獎項獨立出來?
: 這應該是對參賽作品的尊重
: 如果文學獎的設立是為了讓大家更有人文素質
: 那麼對於每一篇作品的尊重是不是最基本的呢?
: 另外 也希望貴院學生會至少能把重要資訊透明化
: 很多規定實在是很不明確
: 例如 今天我才知道 原來一個獎項一個人可以投兩篇?
: 至少通知我的人是這麼說的 而且她說有人就已經投兩篇
: 「因為在某些網宣上好像沒有寫清楚,所以可以。」
: 這樣的解釋我不知道關心文學獎的人是否能接受這種說法
: 至少我完全不能接受。
: 字數的問題也一樣。
: 某些網宣上是這樣 某些網宣卻不是這樣
: 連官方說法都不一致 到底怎樣才是對的?
: 如果想改變過去幾屆的規則 也請特別聲明一下
: 例如像今年的評論組有特別聲明 大家就知道「喔跟過去不同了喔」
: 不然的話也會造成規則不夠清楚的問題 不是嗎?
: 像文學獎截稿日延期之後 網站依然是舊的時間
: 沒有特別聲明就算了 居然連改都不改 這真的很誇張
: 這些或許都是「技術上」的問題 其實都不是大事
: 但是這「一連串」的技術性問題
: 會讓人懷疑貴院學生會是否誠意對文學獎誠意不足?
: (當然我們不願相信貴院是能力不足以處理這些事情。也許是溝通。也許是程序。)
: 也許貴院學生會事務太多
: 但至少我認為 台大文學獎是全校性的活動
: 對貴院學生會來說應該也是重要的活動
: 似乎不該出現這些其實很重大的「流程瑕疵」
: 希望貴院學生會至少能解決以下兩個問題:
: 1.請貴院明確表示一個獎可不可一人多投?
: 如果不行 已經一稿多投的人是否必須擇一參賽以示公平
: 如果可以 之前不知道可以一稿多投的人是否還可補投之類的
: 請對各種情況都稍微解釋一下
: 2.請貴院對評論組的情況做出解釋
: 如果仍決定將評論組併入散文之中
: 請提出一個能讓投評論組的人能心服的方案
: 以散文的標準評評論性的文章實在是太誇張
: 公共事務繁雜
: 舉辦一個全校性的文學獎活動實屬不易
: 在此也向各位文院學生會的同學說聲:辛苦了
我今天也接到電話了。後來我跟通知我的同學講了長達23:30的時間。
我其實沒辦法同意學生會做出的決定。
其實就一個正式的比賽來說,初選名額不足的情況之下,仍然有補救措施,例如:
一、不足額錄取;
二、跳過初審、直接進入決審。
拿一些音樂比賽來說~~例如縣級音樂比賽,如果參賽者未達初賽的人數,通常就是直接
進行決賽,並且同時不會顧慮到參賽者到底有沒有「資格」或「足夠的水準」來拿到前幾
名的獎項,反正就是評審直接給分、名次直接排序就對了。
同樣的道理,如果今天評論組取消比賽的原因是因為認為初審的人數不足的話,那其實可
以直接進行決賽,這樣不僅可以節省評審老師的時間,同時又可以滿足參賽者的期待。
如果說學生會所持的理由,是認為人數不足的話,會缺乏「競爭」的可能性,那我也不會
認同的。況且,競爭與否也不是用人數就可以看出來的。
學生會今天說的理由,其實我想應該沒辦法說服任何人,至少說服不了我。另外,原PO所
提出的「行政程序」的問題,我也感到不滿。資訊若有所更改,應該要及時Update,要不
然大家會無所適從。因此弄得很多人都不知道字數與投稿篇數的規定何在。如果按照原PO
所轉述通知者的話:「因為在某些網宣上好像沒有寫清楚,所以可以。」那麼,同樣的道
理,如果將這種邏輯放在評論組今天的問題上的話,則當初網宣或參賽網頁並沒有提到評
論組可以因為「稿件不足」所以取消比賽的話,那麼學生會今天取消比賽的決議,就完全
缺乏合理性。缺乏但書,我想就不能夠做出這種決議才對。
再者,針對有些評論組文章可轉投至散文組,這我也抱持質疑的態度。我的質疑是,究竟
這種文學獎比賽能不能夠將「散文」與「評論文」加以區分?我認為不行,至少就本質上
與形式上來說,都是如此。「新詩」與「小說」可以區分,可是「散文」跟「評論文」在
形式上而言,其實沒有什麼差別,而就寫作內容上來說,我也不認為可以區分,原因在於
,「散文」與「評論文」本身都可以因為書寫習慣的差異而展現出不同的樣態。除非說在
格式上有嚴格的規定,要不然,說真的,隨便去書店看看一些書或文章,其實是很難斷定
該者屬於「散文」或是「評論文」的。這就好像說,陳文茜寫的東西到底要算「散文」還
是要算是「評論文」?我認為兩者都是。(陳文茜祇是一個舉例而已)
今天我在回覆通知同學的電話的時候,我很感激他的通知與辛苦,而他還要聽我「唸」了
長達23:30的時間,說真的,應該很難受吧?不過,在肯定學生會的努力的同時,我認為
「努力」與「成效」(或者是說是否達到原初目的)應該要分開來判斷。因此呢~~我肯
定前者,而否定了後者。
最後,感激看完這篇這麼機歪的回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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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性的規訓,使得每一個人都變成了「單向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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