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L1 (碩士的價值)》之銘言:
: 如果一項比賽有6隊報名 打分組循環賽
: 很不巧的這隊無法打進複賽 那麼1500的費用只打二場比賽
: 沒有錦旗 而且沒有其他個人獎項可爭取 代價真的很高
你多慮了,
上次已經告訴過你光是裁判費所收取的報名費就已經透支,
有錦旗,還有一大串雜費支出我們都要另外想辦法,
籃球比賽是我們透支最多的一項,
壓低在1500元我不想有什麼更動,也沒有能力再調降,
個人獎項對於目前的比賽來說我覺得不是很必要,
有些部分甚至牽涉到公平性及認定的問題,
先求團隊戰績不是比較務實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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