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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自苦勞網 http://61.222.52.195/news/database/Interface/DetailACT-print.asp?ID=99268 新竹縣繼遠化十五年後首次罷工投票 興達工會今天傍晚舉行臨時會員大會 ■ 新竹縣產業總工會 2004/08/11 時間:九十三年8月11日(三)17:30 地點:興達公司新豐廠(新豐鄉中崙村中崙291-1號,台一線南下62.3km) 主題:反對公司違法解僱 連絡人:0912543839戴焱騰(興達工會駐會常務理事)     0910170417高偉凱(勞動黨桃竹苗勞工服務中心總幹事)     0937989482彭桂枝(新竹縣產業總工會總幹事) 興達公司於七月底片面宣佈以業務緊縮為由,自八月四日起連續三日 將分批裁撤鐵罐廠(即新竹廠)所有五十四名員工(其中四十六名工 會會員)。工會反對公司無預警裁員,並要求依法重組職工福利金委 員會、勞工退休金監督委員會,未獲公司正面回應。勞資雙方於八月 五日至新竹縣政府調解,因無法作成調解方案而無效(調解不成立)。 工會遂決定於八月十一日舉行臨時會員大會,討論公司與員工的前途, 並舉行罷工投票。   工會認為,公司本業利潤仍然很高,也有很多訂單可以接;但公 司就是不接單、不進料,接了單也外包給其他廠商生產。今年五、六 月間,媒體還大幅報導興達公司負責人施正南涉嫌違法掏空公司。所 以公司是否真的符合勞基法第十一條裁員要件中「虧損或業務緊縮」 的狀況,還有待調查;且公司僅在七月底口頭告知工會即將裁員,完 全沒有依照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的程序進行(六十日前提出計畫、與 工會協商、協商不成由主管機關協助進行);資遣費也以分期支票給 付,未依勞基法於解僱後卅日內給付完畢。在解僱理由違反勞基法、 解僱程序違反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的情況下,工會反對裁員,並要求 勞資雙方協商出共識前,勞雇關係繼續存在。 除了主管機關新竹縣政府,上級工會(新竹縣產業總工會、新竹縣總 工會)以外,勞動黨榮譽主席、前遠化工會常務理事羅美文,縣議員 林為洲、陳壂全也協助了工會依法進行各項行動。新竹縣各家產業工 會,從台北的大同三峽廠工會,到台南的台南縣產業總工會,以及勞 動人權協會、自主工聯、全國產業總工會等團體,都會在會員大會時 到場聲援。 -- 台灣外勞行動 http://twblog.net/migrants KarlMarxian Carnival http://blog.twblog.net/karlmar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165.162 ※ 編輯: KarlMarx 來自: 203.73.165.162 (08/11 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