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社分館徵求工讀生
1.應 徵 資 格 :(1).限本校學生,性別不拘。
(2).每月可做滿40小時者。
(3).細心且能吃苦耐勞者。
2.開始工作日期:95年10月起。
3.工 作 時 間 :(1).週一~週五0800-1700,每月工作時數40小時。
(2).週二~四13:00~17:00時段優先錄用
4.工 作 期 間 :一學年 (95年10月至96年7月)。
5.待 遇 :依照學校助學金的規定
6.聯 絡 人 :王明美 邱映雪 電話:23519641轉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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