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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分處說明:
1.法學院宿舍前的球場將興建公衛大樓,原本的運動空間將失去。
2.法學院在16年前就計畫搬回校總區,公衛大樓則是10年前就決定興建。
3.公衛大樓有:公衛學院,醫學院(職治、物治系所)、醫院
4.法社學院未來會遷回總區,但過渡時期大家必需共用。
5.醫學院概況:原本室外場就是所有人自由使用,體育館則是醫學院
出管理水電費用供院隊練習;其他使用者仍須另外付費。
6.法學院探詢體育館作為替代場地之可行性,但目前固定練習時間已滿,
若法律系球隊想比照醫學院隊辦理,可能必需考慮延長並分割時段。
例:6-8點一隊,8-10點一隊
7.目前仍規劃興建其他替代球場,尚未定案。
討論及結論:
1.法律學院和社會科學院目前練球的時間都不是在晚上,
與會成員認為,若以彌補原練球時段及場地為原則,
白天的室外場應該足夠使用。
2.醫學院隊因醫學盃而成立,已有二三十年,有社團登記,
且視同「校隊」等級;
加上院方支援體育館使用經費,因此能在體育館內練習。
至於系隊,目前沒有任何一個系被核准,都只在室外場
3.體育館分割時段使用,並不適當,一來6點開始有困難,
10點結束又太晚;二來,兩個小時,才熱身完就結束,
並不理想。
4.目前還不確定法社學院球隊的練習時間為何,是否與目前的使用時間衝突
若不衝突,則毋須擔心
若有衝突,則再協商。
5.原則上各球隊都不希望練習時間被刪減,但是如此勢必造成自由
使用者的時間減少;一般同學打球尖峰時間是4-6點,
盡量維持這段時間不安排球隊固定練習。
6.仍須全力爭取總區資源的可近性,例如設置校園公車,路線連接
醫法校區--綜合體育館--水源校區
7.尋找周邊可用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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