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先感謝同學幫助大家釐清事實,基本上還是出自於誤會。
最令人擔心的是「強制投票」四個字。
這樣的用詞是非常嚴重的,代表有人權侵害的事實。看到這樣的用詞,我必須
確認的是,是否有暴力脅迫,金錢勸誘或濫用職權影響同學求學權益,來取得同學
投票的事情發生。如果真的發生法律上的強制行為,明顯的侵害了人權,把執行的
同學送往中正第一分局才是正確的處理方式。
然而我事後的求證,是並沒有這樣的強制投票行為發生。所以我希望不要造成
誤會,我們並沒有學弟妹違反刑法。
fyy同學的說明也讓我了解,這種強制的感覺,應該是來自於,因為有其他同
學和候選人本人,都同時處在這一間討論室裡,所造成的無形以及人情等各種壓力。
有這樣額外的壓力促成投票行為,我想的確是可以盡量去避免的。不過我向鼎鈞學
弟求證,他並未窺看或強迫各位進行投票,但各位這樣認為,我猜測很有可能是在
解釋上出現了誤會。
希望各位能夠理解誤會的存在,「強制」的用詞雖然簡單易懂,但基本上是過
當的,如果以這樣的辭彙指控選務人員,是有欠公平的。
我也明白,也許各位當下來不及,或是不願意做出合法合理的抗議或要求,請
他人勿觀看您的投票,或是直接退回選票。所以各位投票上認為意願受到了影響,
雖然並非實質或法律上具有意義的影響,但我們還是願意一起來考慮如何改善。
不曉得在這個部分上,各位同學願意接受什麼樣的安排或補救措施,來對這次
或下次的選舉做出一定的修正或改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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