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NTUMCSA:謝謝你! 12/28 22:36
通常都是沒場地的會講話
有場地的會甸甸
但我所負責的隊伍場地都OK
所以並不是抱著一個"為什麼我沒有場地"的憤恨不平心態來PO文
只是就昨天參加了這場"協商"會議一整個晚上下來 說一個感想
希望能夠做個參考 做為以後學生會能夠更精進的意見
第一
先向學生會體育部致敬
你們辛苦了
夾在學務處和我們這群傢伙中間
擔任了一個"協調者"的角色 最吃力不討好的角色
我們都很清楚這場會議的立意
你們也一再重覆 甚至在一開始說出來就和大家"達成共識":
大家都想打球,會有這場協調會議就是希望讓每個系隊都有打球的空間,
原則上,是以每一個系隊或院隊都能夠有一個完整的球場可以使用,
當產生重覆時就以協調改時間,或是依人數做為合併練球的考量。
然而
協商會有三種結果
第一種 雙贏 大家都天天開心
第二種 各退一步 雖然不會海闊天空 但兩邊都勉強可以接受
第三種 弱肉強食 甘苦到你爽到我
昨天 大家都在場
大家也都目睹了一切經過
這是一場大家都拿出理智來控制情緒的協調會議...
我看到的缺點如下
(再重申一次 學生會的體育部真的很辛苦 謝謝你們陪我們耗一整晚)
第1.太浪費時間(...尤其是18~21點黃金念書時間...)
各種球類有衝突時 "協商"就會很久 甚至有僵持的情形
此刻 其他球類的代表人就被晾在旁邊
更況這已是期末考前了 大家又幾乎都是大三以上 課業繁重
(請別說沒事的可以在旁邊做其他事 有的人就是無法在這種場合念書或寫作業orz)
建議1:各球類分開協調
因為三種球類場地並不衝突 所以可以...
分成三沱(籃.排.網) 進行各球類的小型"各系.院隊代表"協調會議
若中立的協調者不夠 可能要請體育部多派幾個部員來
協商過程&結論都在紙上進行沒甚麼不好吧(!?)
最後再找人把結論Key in就好了
如此 大家距離近 好溝通 又不需要一種一種球類進行
半小時內結束所有球類的場地應該沒問題
建議2:若仍要一起協調
當A球類某些系隊發生衝突時~請該些隊長私底下到旁邊去自行協調
請體育部多來一兩個部員 幫忙到旁邊介入當一個中間人
然後馬上進行下一種B&C球類
可能會問:若xx系的A球隊和B球隊隊長同一個人怎麼辦?
Answer:球隊沒有副隊長嗎?阿沒有副隊長是沒有半個球員了嗎?可找人幫忙一下的
第2.當有衝突時 如何避免第三種弱肉強食的情況發生?
如果"堅持"的一方就是贏的一方 那"協調"的意義就不存在了
建議1:由院學生會先訂定出確切的"協調原則條款",
各隊長看過,有問題就修改,最後~都同意後
再在這個大家都公認的原則之下進行"協調"
ex原則1:至少各系.院隊都有一天一個場,當衝突時,有兩個場以上的必須退讓
原則2.各隊練球人數X人以上才能有一個場,否則合併
原則3........................
不過 "協調"本來就是"大家拿出良心和同理心來"的東西
要把原則列出來且大家都同意 其實還是為了防止有"堅持"的情形發生
很多東西不是口頭上達成共識就一切OK的......這也是法律存在的原因
但是...要訂出一個嚴謹且大家都同意的協調原則有其困難度
例如:遇到要退讓時~是誰要退讓?這又很難定
建議2:這個其實我真的沒有辦法建議...
如果真的有一方非常非常非常堅持的話...
那已違反這個會議一開始的共識
(不是說院網的代表人不好 你們有你們的看法 沒有錯
錯是錯在"協調"這種方法不適合你們的需要)
此刻 有一個最根本的問題
協調真的是可行的嗎?
寒訓時間和醫體室內場都ok~沒有太大衝突出現 但並不代表以後就不會有衝突
昨天
我看到的情況是 強勢的人就佔優勢
堅持的人就有場地
勉強合併練球其實也都很委屈
學生會體育部說:大家都想打球...打球運動是件很好的事 沒錯
但在這種"協調"的狀況下
將心比心? 同理心? 為對方著想? 各退一步? 雙贏的局面? 吃虧就是佔便宜?
我對於這些人類視為美好的事存疑 這和現實是相抵觸的
私以為....就像以前....排隊先搶先贏吧.....多好.....都不會起衝突
在那邊排隊還可以打地鋪睡覺 不浪費時間...
不然 就訂定大家都可接受的協調原則吧
期待所有人在有衝突時都會乖乖退讓......太難了
這是第一次用協調的方式..難免會有些狀況...
你們辛苦了<(_ _)> 期待會有越來越好的場地分配方法
我廢話完了...謝謝
物治三 李彥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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