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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學雜費(註冊)須知 一、九十二學年度第一學期學雜費繳費單訂於92年8月27日起寄發。 二、繳費明細查詢及列印網址:http://mis.cc.ntu.edu.tw/reg/ 繳費標準及原則查詢網址:http://cashier.cc.ntu.edu.tw/ 三、學生請持繳費通知單至全省各地之中國信託銀行各地分行及全省各地郵局臨櫃繳交 學雜費(手續費由中信銀負擔,並請妥慎保存繳費收據備查),即視同註冊。凡選修 教育學程、語言實習、生技學程課程者學分費之收繳,將在加退選確定後一個月另 行發單通知繳納;其繳費單仍依往例交由各系所辦公室發放(不郵寄)。欠繳上學 期學分費者,次學期不得註冊。成績不及格而有退學之虞者,請暫勿繳費,俟成績 確定符合註冊資格後,再行繳費。學士班延畢同學須先繳交平安保險費、網路費及 住宿費等費用,學分費則於加退選確定後約一個月內另行製單轉發,請參閱(F) 說明。 四、繳費日期:舊生自收到繳費通知單起至92年09月12日止,新生(含轉學新生)則至 現場註冊日為止。 五、收到繳費單後,請先核對各項記載,若有不符情事時,暫勿繳費,請先到各主辦相 關業務單位(如研教組、註冊組、住宿組、生輔組…等)更正後,再到出納組換單, 於繳費期限內繳納。未收到或遺失繳費單者,可上網下載繳費明細,列印後即可據 以繳費。 六、繳費地點: 繳費期限內--逕向所在地中國信託銀行各地分行及全省各地郵局櫃檯繳納,亦可採 用ATM、網際網路、電話語音、匯款方式繳納。 繳費期限過後--繳費單須先經各註冊負責單位核章並加註日期後(第二階段學分等 費用除外),再到中國信託銀行公館分行繳納,其他繳費方式停用。 繳費方式:臨櫃<中國信託銀行所屬分行及全省各地郵局櫃檯>、ATM<自動櫃員 機>、網際網路、電話語音、匯款等五種方式。繳費方式說明請參閱繳 費單背面說明。 七、符合註冊資格但未依規定繳學雜費者視同未註冊,依規定應予退學。 八、已繳交學雜費同學,請於92年9月15日起至92年9月26日止,委由班代或代表將學生 證收齊後,送至各註冊負責單位蓋註冊章,藉以確認繳費相關程序無誤。未蓋註冊 章者,學生證無效。 九、本學期應退學及已畢業學生繳費(註冊)無效,並予以退費,退費期限請見出納組公 告,網址:http://cashier.cc.ntu.edu.tw/。92年7月7日起開放網路查詢成績, 請自行留意成績是否達二分之一(特種生達三分之二)不及格退學標準。 十、凡選修教育學程、生技學程、語言實習課程者,須另交費用,於加退選確定後約一 個月另行製單轉發。 附註: (一)、凡辦理就學優待學雜費減免暨申請就學貸款同學,請於92年2月14日前至 http://info.ntu.edu.tw網站學務資訊服務項下之學生就學貸款申請系統、學生 減免學雜費申請系統登錄申請,下載申請表後持相關證件,務必至承辦單位(學 士班為學務處生活輔導組,進修學士班為諮商輔導組)辦理申請手續。辦妥上述 手續,而需更換繳費通知單之學士班、進修學士班學生,請分別至出納組與進修 推廣部總務組辦理。 (二)、學生兵役辦理事項:(詳軍訓室網頁:http://140.112.163.39/) 1、 緩徵(未役)申請: i、 已申請者不用重新申請。 ii、 本學年度需申請緩徵之役男學生為73年次(含)前出生者、復學生、降轉生 或轉學生。 iii、尚未申請同學請攜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至軍訓室申辦。 2、 儘後召集(已役)申請: i、 已申請者不用重新申請。 ii、 本學年度需申請儘召之役畢學生為新生、轉學生或降轉生。 iii、尚未申請同學請攜帶退伍令與身分證影本至軍訓室辦理。 3、 於民國九十年前曾獲預官資格之應屆畢業同學,請攜帶錄取通知及學生證於四月 上旬至軍訓室申請預官合併入營。 4、欲參加93年大專預備軍官考甄選之應屆同學,請於九月參閱軍訓室網頁報名。 (三)、因銀行電腦系統及造字檔與本校不相容,少數姓名與地址含有罕用字之學生,繳 費通知單上可能印出錯誤的文字,遇此情形請檢查學號是否正確,若學號無誤, 即可照常持該繳費通知單至銀行繳費(因繳費檢核作業皆以學號為準)。 相關網站:http://info.ntu.edu.tw http://www.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