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T.bbs@bbs.ntu.edu.tw (迷失叢林中...)》之銘言:
: ==> INK (體檢啊體檢) 提到:
: > 小弟啊...你要先去鄉公所申請複檢...那時候的結果才會被採信啊...
: > 健保做的只是你去申請複檢時的參考....
: 這位大哥的意思是...
: 我做完肝穿刺,確定有慢性肝炎
: 去鄉公所申請覆檢,
: 我之後還得在去做一次肝穿刺啊??
恩.....我有問過兵役課這問題..
他的回答是『您所檢具之診斷書僅供申請改判體位審查之依據,無法以此逕判體位,
符合規定者,皆須再至複檢醫院完成檢查』
也就是說你在複檢時醫生也許會再要求你做一次穿刺.....
我去榮總看的醫生就是跟我說用健保做過一次,到時候還會再做一次..
不過我覺的先做一次確定情況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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