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revin.bbs@zoo.ee.ntu.edu.tw (賭爛...) 提到:
> ※ 引述《Androgyne.bbs@bbs.ntu.edu.tw (Kyrie Eleison)》之銘言:
> : 資訊錯誤。並沒有任何關於保證人的規定,也沒有罰款。
> : 不回來就是得撐到三十五歲以後,並且要在那本三年有效的役男護照
> : 失效以前取得外國護照,否則在境外就變成非法居留,強制遣返。遣返以
> : 後可以在入境海關以妨害兵役的現行犯立刻逮捕,或許可以坐公務車入監
> : 服刑之後再轉送部隊服役。比起自己花錢坐車去報到,可能是比較省。
> 如果不用服兵役就可以出國唸書 那我當初也不用拼研究所了 ...
> 如果未服完兵役還能出國唸書 那很多人不就真的是笨蛋了 .....
不服兵役出國唸書,和服完兵役再出國唸書,各有其利弊。並不是第一
個完全不可能。別說我刻意嗆你,但是要是你也是你自己口中所謂笨蛋的其
中一員,也不要感到太驚訝。
役男出國的法源是兵役法施行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特別針對唸書的部
分,是第一款的規定。依照這一款規定,出國研究、進修、實習、比賽等等
的役男可以申請出國一年。我自己碩士班已經唸完回來當兵了。還有一位同
學,大學部都沒有正式畢業,就以學分修畢的資格,在國外唸書。目前也已
經畢業返國。普通的交換學生,也是依照這個規定辦理。
主要的問題在於:依照這一款申請出國的話,必須是在學役男,換句話
說在國內大學或研究所註冊。目前實務上的申請都是透過就讀系所向學校提
出,然後由學校具名發文給兵役處,兵役處再通知役男拿護照去蓋出境許可
章。所以第一關就是面臨說服系所的問題。要是自己在系所裡表現不佳,沒
有老師願意為自己背書的話,自然是沒辦法。接下來一般而言都只是文書作
業,沒有特別難度。
依照這一條的文字,役男第一年出國回來以後,只要在國內仍然在學,
符合我上面描述的狀況,還是可以繼續申請出去。如果已經是博士生,可以
一年一年這樣接力下去。
然而,要這麼辦的話,必須每年回台灣報到一次,即使國外有急事走不
開、預先想安排旅遊計畫等等都沒辦法。護照也是如一般役男一樣三年換一
次(舊制普通護照六年有效,新制十年)。另外,就是要面臨兩地繳學費的
問題。由於這個規定並不要求只有交換學生才可以用,在沒有正式交換協定
的狀況下,為了維持台灣的在學身分,必須繳學費。現在很多台灣的大學,
就算沒修學分,一學期都要繳一萬多。合不合算看每個人計算。
結論是:就算還沒當完兵,一樣可以出國唸書。那些不知道這個規定,
或是認為麻煩、昂貴,抑或是資格不符、學校不願意推薦等等,未必是笨蛋
。役畢之後再出國,對他們有好處。至於狀況搞不清楚以前,以常識來推斷
,不會去查規定的話,笨不笨我是不曉得,但無論在鄉在營都很容易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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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克阿倫並非一開始就是個長打型球員。
他的偉大之處在於:即使扣除了那755發全壘打,
安打仍然超過3000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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