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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會長慶蔚同學你好, 關於你自稱不具代表性的回覆,我只能再提幾項建議如下: 1. 首先,應予最高度關切的會籍問題,你完全沒有提出任何的答覆或解釋。 本次修改章程最大問題,即在於會籍限制部分已違反大學法之規定,違法限制 醫學系同學做為醫學系一份子所必享有的系學會會籍。 基於系學會設置之目的與組織功能,這部分的修改無效(理由已於上篇文章內論述, 此不贅述)。 由於這部分事實上沒有討論的空間, 所以我想你未做回應,必然是也有此共同之認識。 很高興在參考前文對法規闡述後, 你能接受系學會先前此部分決議無效之結論, 並願意以保障本系同學參予系學會之基本權益作為系學會之第一優先考量, 堪稱幸甚。 2. 其次,關於費率是否過高問題之回應,邏輯顯然有誤: (1) 本年度或本學期的收支是否打平,與費率本身是否過高,並無直接關係。 切勿混淆。 ps. 收入與支出是否打平,取決於下列公式: B = s + r*q - e ( 若 B = 0 為收支均衡 ) (s為學校補助會其他贊助,r為費率,q為繳費人數,e為支出) (2)除了費率高低外,支出多寡也影響收支平衡甚鉅,而支出是否合理有賴 章程所定理事會監督。陳會長的回應內文中提到有逕行預算之審核與通過, 想請問所審核的是已執行的預算還是未執行的預算呢? 前者根本無審理之意義與 空間。 再問,開會時所審理之通過的資料,是開會現場才發放呢? 還是開會前相當期限 內即已事先發給班代,並予另行討論之機會,經適度討論後始為議決? 如為前者,根本不能說所謂監事會已發揮監督系學會的功能。 因此授權的源頭:醫學系全體之同學根本無從確知,該年度支出是否合理, 更不可能僅從數字上的平衡而得出費率是否合理之結論。 (3)至於究竟費率是否過高,從過去繳費之紀錄即可知曉。2007~2008年度, 系學會實際費率約為250左右,而據系學會宣稱收到約10萬元之系學會費, 可以推知,至少有一半以上的會員並未繳納會費。 從供給與需求的關係來看,新台幣250元顯然已經超過多數同學心目中系學會 為同學無論生活、學習等所帶來的實際價值。 換句話說,要不是系學會功能過分 低落,無法為多數同學帶來可感受到的價值;就是系學會費率真的太高, 請問你認為繳費比率低落的原因會是哪一個? 還是有別的? (4)回文中,尚有一錯誤資訊: 2007~2008系學會費率並非依章程(修改後)所定之600元 而是250元左右。 回文中稱去年的支出以600元粗估剛好收支平衡,那麼事實上難道 去年實際收250元的醫學系系學會已負債乎? 而且負債的比率光就2007~2008淨額 依陳會長所稱,應在50%左右瞜(也就是一半的支出是靠舉債來的)? 是這樣嗎? 不是的話,回文中是否有所省略? 誤稱? 甚至有所不實? 3. 最後,使我更加無法認同的是,修改系學會的人是陳慶蔚會長與黃繼正副會長 修該時間在6月8日。 但僅短短約一個月的時間,這件事就已經完全與你們無關了!? 縱然不論任期是否真的完畢,完全撇清的態度與作為,令人不知所措。 甚至發言屢屢強調不具代表性的意義到底在哪?亦令人難以理解。 我想,既然做成錯誤的人自稱已無權改正,只能將希望寄予"即將上任"的新準正副會長 似乎才有可能在開學前解決此混亂之局面。 med92 林志豪 ※ 引述《papercut (思考要的及能給的)》之銘言: : 我已經卸任了,所以可能要請下屆的系學會長來處理 : 我也沒有辦法給什麼承諾 : 但是想要和大家說明一下本屆的一些情形 : 以下均只代表2007-2008台大醫學系系學會長陳慶蔚之立場 : 與2007-2008系學會,2007-2008系學會其他任何幹部,其他屆之系學會均無涉 : 2007-2008 : 也就是九十六學年度 : 監事會議是有按照章程固定召開的 : 有監代(醫學系各年級的班代)出席的簽到單 : 在本屆副會長暨總務長的努力下, : 系代們也有見到所有的支出財務報表還有 報帳 收據 存摺 : 也有進行財務的審核還有預算的通過 : 這些都有出席的班代做為見證並有紀錄為證 : 另外,所謂"過高的費率",恐怕需要再斟酌一些 : 實際的財務數字其實我不清楚 : 但似乎本年度的收入還有支出是大約打平的 : 也就是600元的費率是粗觀上打平的 : 這部分當然還是要以總務的資料作為最後的證據 : 2007-2008 醫學系系學會長慶蔚 : 以下為原始文章節錄 : : (3) 程序上,章程之修改,僅依章程規定由各年級班代充當監事,行使表決權, : 並監督系學會之財務、實際運作情形。觀條文之簡略,現實行政作業之粗糙, : 監事會議於任期內並無固定召開,且縱以臨時會召開,次數過少 : (據我所知,本年度僅開過一次正式的會議),根本無法達成章程所設定的 : 監督功能,也無從滿足對系學會運用所收取之會費把關之功能。公佈財務收支 : 最終只能成為空包彈。如此,面對ㄧ學期600元之費用,依價格原理, : 繳費的同學若非是能由系學會取得高於常人之效益,就是根本非繳不可的人, : 不然就剩下不知道系學會費其實非強迫收取、或具極度正義使命感者。 : 基本上,繳系學會費就如同繳稅,最公平最合理的方式,就是費率低, : 但收取來源十分廣泛。而現在這樣過高的費率,配上一個缺乏監督與制衡, : 典型球員兼裁判之支出單位,正與上述的原理相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