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apercut:應該說是無法吧,畢竟我可以出意見 220.136.51.122 07/16 02:26
親愛的慶位你好,
我有點不知道你兩篇回覆內容的第一篇 到底有什麼內容、又有何用意/目的?
而第二篇你做反駁所持的論點,似乎反映了你對我所提出的內容有所誤解。
但我覺得其實也沒有關係。 這個議題的焦點,是同學權益的保障,並非你個人的貞潔
也非意氣之爭。至於你所謂的爭議,請參考院學生會、以及台灣大學學生會歷來
對大學法第23條的適用即可知曉,事實上是有共識的。
之所以想趕在新任系學會長正式就任前 積極對此事提出意見
並非特針對你個人 亦不對07年系學會具任何敵意
我只覺得 你既然修錯了就趕快改回來
以及時於系學會的運作上確立此項基本權利秩序
不用等到新人上任還要適應期 才來處理這件事 那往往很多錯誤就已經被實現
這時才來改不只成本高 也讓新上任的人先挫士氣 不利事務的進行
不過既然你並無意"介入" 也就作罷
好事只得讓有意願的人來完成
謝謝指教
med 92 林志豪
※ 引述《papercut (思考要的及能給的)》之銘言:
現在是怎樣.....
已經選出了新的會長,本來我就不應該再以即將卸任的會長的身分
發表甚麼關於要怎麼改章程的言論(因為下次能夠改章程的會議,是下屆召開的)
這件事情當然和我有關,因為是我改的。
可是要怎麼改卻必須要交由下屆的會長去做正式的宣佈
這是尊重下屆會長的問題
很遺憾你竟然用了"撇清"這個詞.....
在你今年第一次提出後給你的信中,
我很積極地表達希望你可以和系學會
可以正式的以法律的條文,正向建設的意見
去解決這個問題
希望能夠以您對於法律的專業見解
將關於收取會費的方法,藉由在你的幫助化成正式能夠運作的條文
就算是現在,這個想法也是一樣的
這些都是在你發表這文章之前的事
所以,很遺憾看到你打出這樣的文字
我相信,系學會需要的是建設性的章程的提案
: : 1. 首先,應予最高度關切的會籍問題,你完全沒有提出任何的答覆或解釋。
: : 本次修改章程最大問題,即在於會籍限制部分已違反大學法之規定,違法限制
: : 醫學系同學做為醫學系一份子所必享有的系學會會籍。
: : 基於系學會設置之目的與組織功能,這部分的修改無效(理由已於上篇文章內論述,
: : 此不贅述)。
: : 由於這部分事實上沒有討論的空間,
: : 所以我想你未做回應,必然是也有此共同之認識。
: : 很高興在參考前文對法規闡述後,
: : 你能接受系學會先前此部分決議無效之結論,
: : 並願意以保障本系同學參予系學會之基本權益作為系學會之第一優先考量,
: : 堪稱幸甚。
: 基本上這部分
: 我並沒有接受你的結論
: 2007-2008系學會也並未接受此結論
: 只是我並不是法律的專家,並不想要
: 在未釐清之前亂下評論。
: 本系同學參與系學會之基本權益本就是系學會的第一優先考量
: 但是要怎麼在章程內規範其權利義務
: 我想既然大家都有爭議
: 是需要大家的討論
: : 2. 其次,關於費率是否過高問題之回應,邏輯顯然有誤:
: : (1) 本年度或本學期的收支是否打平,與費率本身是否過高,並無直接關係。
: : 切勿混淆。
: 我陳述的是本學期收支打平.....
: 我沒有說因為費率夠高才會打平的吧.....
: : ps. 收入與支出是否打平,取決於下列公式:
: : B = s + r*q - e ( 若 B = 0 為收支均衡 )
: : (s為學校補助會其他贊助,r為費率,q為繳費人數,e為支出)
: : (2)除了費率高低外,支出多寡也影響收支平衡甚鉅,而支出是否合理有賴
: : 章程所定理事會監督。陳會長的回應內文中提到有逕行預算之審核與通過,
: : 想請問所審核的是已執行的預算還是未執行的預算呢? 前者根本無審理之意義與
: : 空間。
: 已執行的預算
: 大多是每學期固定的活動
: 或是來不及等到會議即必須支出的項目
: 這些都有經過監事會議追認
: 監事會議也還是有不同意的能力呀(就不能報系學會的公帳)
: 並不能因此就否決監事會議的功能
: 其餘的預算
: 是在會議上審定未執行的預算
: 是通過後才發放的
: 像是大醫杯的補助還有醫用台語教學的補助
: 監委是由各年級選出的,我相信
: 監事會議有發揮其監督系學會及其預算的功能
: 也不是個人可以否決的
: : 再問,開會時所審理之通過的資料,是開會現場才發放呢? 還是開會前相當期限
: : 內即已事先發給班代,並予另行討論之機會,經適度討論後始為議決?
: : 如為前者,根本不能說所謂監事會已發揮監督系學會的功能。
: : 因此授權的源頭:醫學系全體之同學根本無從確知,該年度支出是否合理,
: : 更不可能僅從數字上的平衡而得出費率是否合理之結論。
: : (3)至於究竟費率是否過高,從過去繳費之紀錄即可知曉。2007~2008年度,
: : 系學會實際費率約為250左右,而據系學會宣稱收到約10萬元之系學會費,
: : 可以推知,至少有一半以上的會員並未繳納會費。
: : 從供給與需求的關係來看,新台幣250元顯然已經超過多數同學心目中系學會
: : 為同學無論生活、學習等所帶來的實際價值。 換句話說,要不是系學會功能過分
: : 低落,無法為多數同學帶來可感受到的價值;就是系學會費率真的太高,
: : 請問你認為繳費比率低落的原因會是哪一個? 還是有別的?
: 這我無法說明,因為本屆系學會盡力做到服務各位同學
: 也無法憶測他人心態
: : (4)回文中,尚有一錯誤資訊: 2007~2008系學會費率並非依章程(修改後)所定之600元
: : 而是250元左右。
: 那是三年級以上仍沿用舊制
: 希望你的文章可以都先問過各年級的狀況
: 而不是憑著你的印象
: : 回文中稱去年的支出以600元粗估剛好收支平衡,那麼事實上難道
: : 去年實際收250元的醫學系系學會已負債乎? 而且負債的比率光就2007~2008淨額
: : 依陳會長所稱,應在50%左右瞜(也就是一半的支出是靠舉債來的)? 是這樣嗎?
: : 不是的話,回文中是否有所省略? 誤稱? 甚至有所不實?
: 這600元是上屆系學會所做的監事決議
: (比照章程修改門檻)
: 所以2007-2008是依照上屆監事決議收費的
: 我是今年把此決議明白列入章程中
: 你說的數字大約是監事會議決議之前即入學的同學
: 仍然依據舊制收費的錢(詳細要請你去請教總務)
: 600元是低年級的新制
: 但是目前所有會員在學期間所需繳的收的會費總額是一樣的
: 上屆的收支你要去問
: 上屆了
: (不會又扣我一個撇清的大帽子吧.....)
: : 3. 最後,使我更加無法認同的是,修改系學會的人是陳慶蔚會長與黃繼正副會長
: : 修該時間在6月8日。 但僅短短約一個月的時間,這件事就已經完全與你們無關了!?
: : 縱然不論任期是否真的完畢,完全撇清的態度與作為,令人不知所措。
: : 甚至發言屢屢強調不具代表性的意義到底在哪?亦令人難以理解。
: : 我想,既然做成錯誤的人自稱已無權改正,只能將希望寄予"即將上任"的新準正副會長
: : 似乎才有可能在開學前解決此混亂之局面。
: : med92 林志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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