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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hakidream (we give, love, & SERVE.)》之銘言: : 致醫學系學生會行政部門(理事會): :   從我貼出上一篇文章到今天已經10天,貴部門絲毫沒有任何回應,就連 : 敷衍性質的回文也沒有。我相信行政部門的同學們絕不可能用以拖待變的方 很抱歉 在下認為敷衍性文章並無任何意義 既然事情該處裡 所以在解決方案出來之前再下選擇暫不回應 所因為無任何敷衍性回文而令您對本會有所誤解 仍盼您見諒 同時藉此機會預先告知本週將公佈處理方式 : 式來面對這件事情,很可能是近來事務繁忙所致,或者是在處理這件事情碰 : 到了一些困難也說不定......其實上一篇文章中我提出的問題也沒有非常棘 : 手,或許你們可以採用這樣的方式來處理: :   如果說行政部門沒有依照法規上的程序來通過會費調整案的話,也不是 : 說就收不到錢了,距離第一學期結束還有接近兩個月的時間,要舉辦監事選 : 舉,再請監事會召開會議來通過貴部門的提案,時間是綽綽有餘的。此時你 : 們就可以在在提案時把本來打算在第一學期收取的會費在第二學期的會費中 : 一併收取,如此便可解決不合法的問題。(當然是否真有需要收取 250元的 : 系學會費又是另外一個問題了,此處暫時先不討論) 先感謝您的寶貴意見 但是這個方案於在下詢問過數位熟悉組織規章與法案的人士後 所得到的結論是此法並不可行 原因在於於法不符 同時與現狀不符 並無適當提出監事選舉之人選與選舉之可能 故無法採取此方式 :   系學會的工作是吃力不討好的,各位行政部門的同學也都是非常辛苦的 : 為同學做事,這點相信是不容抹煞的。但是在法規的規範範疇之下來執行系 : 學會的業務,應該是身處法治社會的我們最基本應該要做到的,有時候雖然 : 比較麻煩一點,但我相信系上一定也有很多同學願意在這方面幫助系學會的 : 。小弟斗膽在這邊就我的所知所能來提出建議,也是希望可以幫助系學會, : 如果行政部門在行政運作處理上可以依循法規的話,那一定是更加能夠照顧 : 到全醫學系同學的權益的。 :) 再次感謝您對系學會的關心體諒以及您寶貴的意見 基於在下能力不及 同時因不自量力以致旁鶩甚多 以致無法盡快將本事務回應與完整處理 盼您見諒 亦希望接下來的處理方式能符合您的期待 最後僅代表系學會再向您說聲感謝 台灣大學醫學系系學會會長 曹葉軒 -- 翅膀的命運是迎風 眷戀的命運是寂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3.16 ※ 編輯: Alan18 來自: 140.112.213.16 (12/05 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