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推動藥品標示中文化也不夠積極,分工合作的醫療團隊,
沒有發揮相互監督的責任;醫師處方、藥師調劑、護士打針、給藥等用藥交互確認
的安全網並未落實。同時,衛生署也沒有積極要求藥廠提升藥品包裝安全性,
歐洲先進國家已經要求所有藥品(包括成藥、指示藥與處方藥)必須以原廠包裝交付病人
,不得拆封分裝,包裝內必須有經政府核准給病患的說明書,
提供成份、適應症、使用方法、注意事項等資訊。
此外,藥瓶上均有條碼,只要一刷,即知給病人的藥品是否正確,
這樣的系統可以確保調劑的正確性、藥品的安定性與病患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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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一個醫藥資訊網站找的
....頗有支持不使用調劑瓶的味道....
...我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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