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活動名稱:中華民國全國業餘排球聯賽(第一季)
02.指導單位:中華民國排球協會
03.協辦單位: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女子乙組排球校隊
04.活動宗旨:1.藉由體育活動,聯絡各地排球球友的感情。並促進排球運動的盛行,力求身心平衡發展,與培養運動家精神。
2.藉由賽事的進行,在中華排協的幫助下訓練符合正式比賽需要的裁判人員。
05.活動用球:採用星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之斯伯丁牌真皮彩色排球。
06.活動地點:於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分部體育館之室內球場。
07.活動時間:第一季賽程,訂於7月13日始,隔周週末的比賽。每時段比賽二至三場次,即7/13、7/27、8/3、8/17、8/31、9/14進行比賽,其中7/13-8/3為分組季賽,8/17-9/14為分組季後賽。
註:七月六號舉行領隊會議,進行現場抽籤及規則說明,事關各隊權益,請勿缺席。
08.活動分組:分男子組與女子組,以八隊為一單位,進行循環積分賽,每兩組之前四名共八隊,進行季後賽決定名次。每兩組的後四名共八隊,進行季後賽決定名次。(當男女兩組參賽隊伍超過16隊,以本次成績決定前八名為1級球隊,後八名為2級球隊,從第二季開始,各級隊伍後三名將降級,次一級隊伍前三名將晉級)。
即每隊每季於季賽即季後三共可參予14場比賽。
09.參賽資格:除現任甲組球員外,不限資格,惟每一球員限報一隊,不得重複。
本季預計男子組16隊,女子組8隊,超過報名隊數之隊伍,將於下一季賽事加入。
10.球隊部分:10-1.每一球隊應依報名表之格式提出申請,並自行選擇球隊擬參加比賽之分區。
10-2.每一球隊僅可選擇單一分區進行單一球隊之登錄,不得在不同分區進行登錄。
10-3.每一球隊可登錄之隊員人數至多18名,至少6名,每場賽事的檢錄選手數至多為12名。
10-4.各隊隊員名單確定後,在任一季的賽事進行中不得更換隊員名單。
10-5.每隊應包含隊長一名及隨隊裁判兩名。
10-6.在每球季與球季間,每隊可以進行至多五名球員的名單更改登錄。
11.球員部分:11-1.任一球員僅能登錄於單一球隊,不得於不同球隊進行登錄。
11-2.球員出賽必須穿著印有明顯號碼之同一式需著有固定
號碼之同一式樣顏色之球衣出場比賽。(由第二季開始執行)
11-3.球員參與比賽時,應攜帶國民身分證、駕照或學生證資料備查,未符合資格者一律嚴禁下場比賽或經查證件不符合者視同資格不符。
11-4.未經登錄之球員,不得參賽。
12.隨隊裁判:12-1.各隊至少需有兩名隨隊裁判,由大會調度運用,賽後每隊隊長須簽名以示負責。若因故無法於分配之比賽場次中擔任裁判員之職務,應於比賽前三天覓妥代理人,並向主辦單位呈報。
12-2.各場比賽的主審裁判員應於比賽後將比賽結果回報給該組負責人。
12-3.主審裁判員應攜帶比賽用哨、球員檢錄單與賽事比分記錄單。
12-4.副審裁判員需攜帶計分板、比賽用球、比賽用哨與賽事比分記錄單。
12-5.若因故臨時無法派出隨隊裁判員,可暫時聘用大會專屬裁判員代理該場賽事。
12-6.隨隊裁判有義務於開賽前驗明比賽球員的資格。
13.活動規章:除採用2001-2004國際排球規則外,特殊規則請詳協會活動規章。
14.報名費用:3500元整,於領隊會議中繳納。
15.報名方式:報名表需符合以下格式,以email網路郵件向全民排球協會總幹事白光哲報名,電子信箱 hsnustar@pchome.com.tw,詢問專線0920004989
16.報名截止時間:第一季於達到預定報名隊數時截止。
17.活動備案:本會保留所有更動賽程的權利,若欲不可抗拒之因素影響賽程進行,將視情況隨時公告調整。
報名表格式
球隊部分
隊名 平常活動時間與活動場地
隊 員 名 單 1號 10號
2號 11號
3號 12號
4號 13號
5號 14號
6號 15號
7號 16號
8號 17號
9號 18號
連 絡 方 式
隊史簡介
隊員部分每人一份
姓名 背號 出生年月 身高 球齡
聯絡方式 電話
個人球史與 簡介 特殊專長
本人簽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4.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