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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Charles Manson 出生日期︰1934 年 11 月 12 日生於俄亥俄州的辛辛那提 (Cincinnati, Ohio) 現況︰生存,在加州聖昆丁 (San Quentin) 監獄終生監禁 殺人數目︰7 人,但他自稱殺了 35 人 殺人方法︰虐殺 犯案地點︰美國西岸加州 (California) 殺人時間︰1969 年 定罪日期︰1971 年 3 月 29 日 惡行︰ 在「披頭四」(Beatles) 熱潮堀起的 60 年代,Charles Manson 和當時很多的 青少年一樣,極度迷戀披頭四的音樂,但是在結他以外,他亦迷上了另外一樣非常流 行的東西——毒品。他本身是一名妓女的兒子,在美國非法出生,年少時已經犯案而 前科累累,檔案被標明「危險」和「永不可信任」。在保釋外出期間,他曾兩度結婚 ,如一個正常的普通人般組織家庭,但兩次婚姻也以失敗告終。 1967年他從監獄獲釋後遷居洛杉磯。在洛杉磯和舊金山一帶他以自己的「學說」 號召了一群人組成團體。這些學說主要是一些根源於聖經中「啟示錄」(Book of Revelation)的「末日說」(Armageddon),他相信聖經中提到的末日將會來臨,且會 以「種族戰爭」(race war)或「核子大戰」(nuclear attack)降臨......等等。 這些團體的成員就是所謂的"Manson Family"。"Manson Family"並不是真的指 一家人,而是一群仰慕他的追隨者,其中多數為年輕且有經濟基礎的中產階級女性 。到了 1969 年,這個組織已經有 25 個主要會員和 60 個一般會員,如果把其他 零零星星的會員算進去,總數大約超過百人之多。 1969年,身為首領的他宣佈進行終極計劃"Helter Skelter"(披頭四其中一首歌 的名字,由Paul McCartney所創作的作品,收在1968披頭四的專輯"The White Album "中),發動末日的種族和階級戰爭,並揚言只有他的信徒才可以存活下來。 -- Mika Hakkinen -- Born: September 28, 1968 F1 driver: 1991-2001 Career: 20 wins, 51 podium finishes, 26 poles, 25 fastest laps, 420 points 1998 F1: West McLaren Mercedes, World Champion, 100 points (8 wins, 11 podium finishes, 9 poles, 6 fastest laps) 1999 F1: West McLaren Mercedes, World Champion, 76 points (5 wins, 10 podium finishes, 11 poles, 6 fastest lap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147.1 ※ 編輯: MikaHakkinen 來自: 220.139.147.1 (06/11 16:30)
kerryting:呦,書上看過這個耶,對他還滿有印象的 61.229.53.180 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