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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故事我想了很久, 最早是一年前,苦悶的考前衝刺生活, 突然很想寫點什麼。 想說,如果我最後哪裡也沒考上, 那至少我留在推研社時留有一篇作品, 可以替未來的學弟妹們當作紀念。 於是我就開始寫了, 那時最初定義在犯罪小說的範疇, 我個人很討厭犯罪小說, 可是在讀過派翠西雅.海史密斯的「火車怪客」 和吉姆.湯普遜的「體內殺手」後, 卻極為撼動人心,久久不能自己。 可能是我體內也有一個殺手吧, 對現世以及不能打破的行規, 總有一種潛藏的意志在反抗它們。 於是乎,我就寫了, 沒多久,受限於考試的壓力, 以及文不思泉不湧的死腦袋, 只寫了第一和第二段的一部份, 就停筆了。 大約半個月前多一點, 又重拾這個word檔, 想把剩下的百分之七十寫完, 只是看到當時的未完的故事, 心裡冒出一個疑問: 「這個差勁的東西真的是我寫出來的嗎?」 於是又開始刪刪改改, 真是件苦差事。 臨時又加入了一些推理的東東, 總算在半個月前寫完。 最後變成一種好像犯罪小說, 又像古典推理小說, 又可說是倒述推理, 還帶點冷硬派的影子。 怎麼說呢? 就是四不像。 如果你希望是一隻螢火蟲, 又希望自己能亮得像顆電燈泡, 那你就連螢火蟲也不是了。 這就是我對這部小說的評語, 簡單的一個字加上一個標點符號:「爛!」 所以我寫完以後, 沒有什麼喜悅, 反倒是很沮喪… 原本是不想公佈出來的, 想說放在社刊上大家笑笑了事。 但…還是算了。 人要有接受批評的勇氣, 如果一個人一開始寫出來的東西就驚為天人, 那他就像是一開始就考了一百分一樣, 永遠沒有進步的空間。 所以, 請開始批評我吧!吐草我吧! 我需要知道各位的想法, 麻煩了! 萬分感謝。 -- 福爾摩斯:「你怎麼看出來我是亞森羅蘋假扮的?華生?」 華生:「因為我是福爾摩斯假扮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33.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