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中共「八一七公報」
一、 在美利堅合眾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於一九七九年元日一日
建立外交關係所簽署的聯合公報中,美利堅合眾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
國政府」為中國唯一的合法政府,其亦認知中國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而
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在此前提下,雙方同意美國人民將繼續與臺灣人
民維持文化、商業與其他非正式關係。在此一基礎上,美國與「中國」
間關係得以正常化。
二、 在兩國建立外交關係之談判過程中,美國對臺軍售問題並未獲得解決。
雙方曾抱持不同立場,而「中方」宣稱其在(關係)正常化之後,將再
度提出此一問題。雙方認識到此一問題將嚴重阻擾美「中」關係之發展
,其等已在自雷根總統與趙紫陽總理及海格國務卿與副總理兼外交部長
黃華於一九八一年十月所舉行的數次會談之中與會談後曾就此作進一步
討論。
三、 尊重彼此之主權、領土完整及不干涉彼此內政,構成指引「中」美關係
的基本原則。該原則於一九七二年二月廿八日之上海公報中獲得確認並
於一九七九年元月一日生效的建交聯合公報中再次予以確認。雙方明白
地表示此等原則繼續地支配其等全面關係。
四、 「中國政府」重申臺灣問題是中國的內政事務。「中國」在一九七九年
元月一日所發表的致臺灣同胞書揭櫫了力求祖國和平統一的基本政策。
「中國」在一九八一年九月卅日所提出的九點建議代表著在此基本政策
下謀求臺灣問題和平解決的進一步之主要努力。
五、 美國政府對於其與「中國」之關係極為重視,並重申其無意侵犯「中國
」之主權與領土完整或干涉「中國」內政或採行「兩個中國」或「一中
一臺」之政策。美國政府瞭解並體諒「中國」於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告
臺灣同胞書及一九八一年九月卅日「中國」提出之九點建議所顯示其致
力於和平解決臺灣問題之政策。此一有關臺灣問題之新情勢亦對解決美
「中」就對臺灣武器銷售問題之歧見提供有利之條件。
六、 有鑒於前述雙方之陳述,美國政府茲聲明其並不謀求執行一對臺銷售武
器之長期政策,對臺灣武器銷售在質或量上均不會超過美「中」兩國建
立外交關係後近年來(美對臺灣)所提供之水準,美國意圖逐漸減少對
臺灣之武器銷售,經由一段時間而趨於一最終解決。藉此聲明,美國認
知「 中國」關係此一問題徹底解決之一貫立場。
七、 為促成經由一段時間後就美國對臺灣武器銷售此一植根於歷史問題之最
終解決,兩國政府將盡一切努力採取措施並造成有利於徹底解決此一問
題之條件。
八、 美「中」關係之發展不但符合兩國人民之利益,並有助於世界之和平與
安定,雙方決心基於平等互惠之原則,加強彼此在經濟、文化、教育、
科學、技術及其他方面之聯繫,並作堅強共同努力以繼續發展美「中」
人民與政府間之關係。
九、 為使美「中」關係健全發展,維持世界和平、反對侵略及擴張,兩國政
府重申上海公報及建交公報中業經雙方同意之原則。雙方將保持聯繫並
就共同興趣之雙邊及國際事務作適當磋商。
(一九八二年八月十七日)
http://www.mac.gov.tw/big5/rpir/1_11.htm
以下為新華社版,和陸委會修改版有些許出入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
/ziliao/2002-01/28/content_25706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