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認知、四個共識」
2002年12月31日
「三個認知、四個共識」,是陳水扁總統委任跨黨派小組歷經七次會議,於二○○○年
十一月廿六日所擬定的階段性共識。
「三個認知」是:
一、兩岸現狀是歷史推展演變的結果。
二、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互不代表。中華民國已經建立民主體制,改變
現狀必須經由民主程序取得人民的同意。
三、人民是國家的主體,國家的目的在保障人民的安全與福祉;兩岸地緣近便,語文近同
,兩岸人民應可享有長遠共同的利益。
「四個建議」是:
一、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進兩岸關係,處理兩岸爭議及回應對岸「一個中國」的主張。
二、建立新機制或調整現有機制以持續整合國內各政黨及社會各方對國家發展與兩岸關係
之意見。
三、呼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尊重中華民國國際尊嚴與生存空間,放棄武力威脅,共商
和平協議,以爭取台灣人民信心,從而創造兩岸雙贏。
四、昭告世界,中華民國政府與人民堅持和平、民主、繁榮的信念,貢獻國際社會;並基
於同一信念,以最大誠意與耐心建構兩岸新關係。針對海峽兩岸間究竟是否有「一中各表
」的「九二共識」,朝野間有不同的爭論。民進黨主席謝長廷於二○○一年十一月六日呼
籲,回到跨黨派小組的建議「憲法一中」上來處理兩岸問題、並凝聚全民共識。
(最後修改日期 : 2002/12/31 上午 10: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