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ttlegin (打雜小公主)
看板NTUNDSA
標題Re: [公告] 97學年度所學會會長改選 選舉公報
時間Wed Apr 29 01:09:40 2009
※ 引述《g850258 (0318)》之銘言:
: ※ 引述《littlegin (打雜小公主)》之銘言:
: : 1.在這屆所學會說出「奉"高層"指示」之類的言詞時
: : 原po卻又提出他們「更願意跟所方抗衡」
: : 兩者是否互相矛盾??
: 「奉高層指示」這我隨便看也覺得是一種反諷。
well...............
在公告文書裡「反諷」倒是一種創新...(遠目)
但是「原PO"覺得"是反諷」並不等同「所學會就是在反諷」
本所今年接受教育部評鑑
所學會會長民意基礎薄弱事項
對評鑑結果多少有所影響(看評鑑委員是否著重此面向)
且評鑑結果與本所師生(不管畢業與否)皆有關係
站在「為所上同學權益」著想的立場
所辦提出建議&所學會接受並非不可想像
只是所學會是否完全瞭解前因後果並經過思考?
抑或「感覺受到『高層』壓力與掌控,認定自己在接受無法協商的『行政指導』」
(最開始公告的說法予人後者的感受
說真的,如能解釋來龍去脈,相信不會有後續太多爭議...)
: : 2.原po既非學會成員也非本所學生,
: : 身為一個第三者,是否也表示了太多「並非學會意見」的主觀臆測???
: : (這一點就要m請這屆學會的人出來澄清m了
: : 不要變成路人在亂,造成所裡的同學內部分化)
: 所以你們現在是以身分來決定誰講得有道理,這是一種邏輯謬誤,您記得嗎?
並不是以身份來決定「誰有道理」
而是在說「誰有立場管這件事」
如果是所上的同學,關係切身權益,有什麼意見理當提出
如果不是所上的同學(或是所友、職員等),
那說真的是「別人吃冰你在喊什麼冷」
說直一點就是「干卿底事」?
(不過這年頭很多人都很愛管跟自己無關的事啦 Orz||||
明星誰發生家暴誰外遇都可以講的好像自己的事一樣氣了.... )
: : 3.所學會存在的目的並不是「跟所辦抗衡」吧 @_@?????
: ~~~~不是所辦喔,請看清全文
如果在您定義裡的「所方」不是「所辦行政體系」
難不成是跟「所上同學」抗衡?????????
: : 當所學會可以把學生的意見確實表達給辦公室知道
: : 順利的話,根本不需要「抗衡」而是「合作」了
: : (要順利,關乎學會與辦公室間的默契、互信,與學會的溝通技巧
: : 這個互信並非「讓辦公室相信學會唯命是從」
: : 而是讓雙方認知「對方是理性可以溝通、有責任感可以信賴」)
: : 「爭端多」=「比較有在做事」
: : 「爭端少、與所方合作愉快」=「沒有在為同學做事」
: : 這樣的連結,是否也存在邏輯上的謬誤????????
: : (我不是哲學系出身,修邏輯課也是有點久遠的事情,
: : 也許沒有精確符合定義而有濫用「邏輯謬誤」詞語之嫌,
: : 只是單純表述感到兩個論點間連結有問題)
原PO文章裡大的問題點是上面這裡
(也就是「所學會」到底該做什麼事?該怎麼做事?
原PO如果不瞭解的話,不應該隨意自行連結想像並加以批評)
: : 以上疑問並不需要與本所無關的原PO來回
: : 而是要請96級學會出來解釋
: : 如果單純路人來亂無事生非,請版主善盡管理之責
: 你又怎麼知道我不是這個所上的人呢?
命題一直都是
「如果不是學會成員卻擅自以學會口吻發言造成誤會,
請96級所學會出來澄清立場」
「如果是學會成員,那言之鑿鑿的同時,請表示身份,
確定『你真的能代表96級學會發言』」
不管你是,或不是
重點是我希望看到「96級學會」的表態
★搞清楚,我並非要求原po辯白,而是要求「96級學會」出來說明
: 到最後還是只能以這種角度來辯白。
看樣子原PO誤會很大@@?????????
: : 本來就不是規定不規定的問題
: : 是「禮貌」的問題 Orz|||||
: : 沒有人「規定」一定要署名
: : 署不署名當然也是見仁見智
: : 這只是影響別人怎麼看待匿名批評者罷了
: : (說真的所上的同學也沒有人混黑道[應該吧]或者是可以在政府單位搞白色恐怖黑掉誰
: : 批評還要匿名,並不會讓人朝「擔心被報復」這方面想,
: : 反過來有「是在無的放矢,造謠生事」而擔心「自己遭到道德上的非議」的猜測
: : 原po如想免除這些不必要的疑惑,建議署名以強化自己的立場正當性)
然後最後面這些說了等於沒說 (攤手)
: : 國發所政治組碩士班95級 龔小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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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04.201.122
推 richiekotzen:不是吃麵喊燒嗎@@ 我估計是樓主發揮創意,真牛逼 04/29 01:11
推 jenlii:特牛! 04/29 01:11
→ littlegin:因為天氣熱起來了咩 XD 04/29 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