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NTUPMC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nothinghere (everlastingpeace)》之銘言: : ※ 引述《wondereye (張開雙手閉上眼睛)》之銘言: : : 寒假無大事 : : 大家姑且看看 : : 只是個人非常討厭這種說法 : 怎麼說?? : 討厭哪個部分呢 : 那你的看法為何?? comment版吵了好大一堆,真是精力旺盛的一群人。 在BBS上發言記得要加一句「個人的意見..」,這樣就可以 稍微躲開那些無聊的拌嘴,只是這樣也永遠不會有結論。 我想應該這樣說,我不喜歡這種說法的原因是,首先我不覺 得世界上有一條線可以把音樂切一刀分成兩類。所謂的「流 行—獨立」或者「商業—藝術」這樣的二元對立是不存在的 。 >不否認所謂「流行音樂工業」這樣的體系是存在的,主流唱 片工業動用力量消費者的喜好,配上大量的宣傳來轟炸,這 都是我們很熟悉的事情。我也一點都不喜歡這樣的體系,這 樣的音樂。我也很肯定那些走在時代前面不停求新求變的樂 手,因為這些人音樂才會越來越有意思。 但是,對於總是把「獨立」、「創造」、「小眾」賦予太多 政治正確的說法我很難接受。我不覺得地下樂隊就是比較了 不起的,我也不覺得在商業體系裡的歌手或樂隊就是十惡不 赦,雖然這個體系裡的確有很多令人做噁的事情。價值是隨 著時代變遷的,今天的小眾和非主流,可能是十年後的流行 音樂。這樣的事情我們常常在經歷,並不需要說明,文化不 斷變遷,就不斷有新的價值觀出現。那些艱苦卓絕為理想奉 獻混了十年也沒有人願意為他們發片的地下樂隊精神固然令 人敬佩,但是我們憑什麼就這樣說他們的音樂就一定有價值 呢? >其次,如果用動機來分類,「以市場為考量的音樂」和「為 了理念而創作的音樂」這樣的分法似乎就名正言順理直氣壯 了。我們固然可以說後者多麼可取,不管別人肯不肯定都還 是堅定自己的理念。 但是世界上有多少人在做著自己所堅持的音樂,我們要怎麼 判斷這些音樂的價值高低?如果只問動機,一個有百萬歌迷 的樂隊和一個只有百人歌迷的樂隊同樣偉大。那,這是不是 說所有的獨立地下樂隊都一樣了不起?所有的堅持自己理念 的樂隊都應該名留青史?誰都知道當然不是。 所以這種說法在這裡就遇到難題了,到底要怎麼分高低?精 神令人值得敬佩是一回事,但是藝術上的成就卻是另一回事 。 我們常聽到的故事是一個十年前大家覺得爛的要死的團,忽 然被發掘出來,變成樂評們的最愛,變成地下大團。比方說 VU。這個故事給我們的啟示好像是「看吧堅持自己的理想為 音樂而音樂才是真正了不起」,可是事實上這也只不過是一 個價值體系的展現而已,每個體系都在肯定不同的東西,得 到不同的評價端賴被什麼人、被哪些人肯定。被國中生喜歡 ,被主流口味喜歡的叫做「流行」,被樂評人、被知識份子 、被大學生喜歡的、自己發行的叫做「獨立」。也不過就是 這樣嘛,誰有資格說哪一種比較有「藝術價值」? 五月天是一個好例子,他們是一個被主流市場肯定的樂隊, 商業成就非常高。可是我們稱他們為「流行」或「商業」的 樂隊公不公平呢?他們是一個非常堅持自己理想的樂隊,從 一開始就堅持作自己音樂的樂隊,他們的音樂始終如一,只 是他們的堅持的東西非常合大眾口味。曾經有人說五月天在 ㄞ國歌曲裡面的尬車非常棒,但發專輯版本的卻非常差,音 樂沒有什麼變,變的是位置。今天五月天如果還在Vibe唱, 沒發專輯,唱著一樣的歌曲,那他是不是依然可以做為一支 抬頭挺胸的地下樂隊而為人所讚揚呢? >沒錯,大團和小團不是用賣了多少張來分,賣得多的樂隊不 一定就值得崇敬。那,那些理直氣壯的人可以告訴我應該要 怎麼分呢? 我已經可以想像有哪些答案了。不過最常得到的結論往往是 「見仁見智」,這樣的結論不如沒有。 搖滾音樂的精神一向是「獨立」、「反體制」、「抗議」、 「不媚俗」等等。但是錯把這些精神上的價值和音樂上的價 值混淆,我卻很難接受。 所以我真的覺得,只看出身不問內容這種評斷方法,不會是 評斷音樂的好方法,而且常常錯殺一堆好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h111.s22.ts32.hinet.net > -------------------------------------------------------------------------- < 作者: FrancesCobin ( 如何?煙視媚行) 看板: NTUPMC 標題: Re: [轉錄]流行音樂工業 時間: Sat Feb 10 01:43:25 2001 樂評版炒的凶嗎?那我不想去看了 當初你轉這篇的時候我很納悶,色斯頓立論更嚴謹的文章不少 暢快人心的也是 單就原波來看,並沒有做二分的企圖,主要還是質疑商業體制運作 下的音樂和音樂人 其實很一般的說法,深諳法蘭客服學派的他可以說的更好 至於身處獨立音樂圈的他是否給予地下樂團過多的寬容,我沒辦法說 我也是偏執的人,我比多數人要求意識型態 ※ 引述《wondereye (張開雙手閉上眼睛)》之銘言: : 但是,對於總是把「獨立」、「創造」、「小眾」賦予太多 : 政治正確的說法我很難接受。我不覺得地下樂隊就是比較了 : 不起的,我也不覺得在商業體系裡的歌手或樂隊就是十惡不 : 赦,雖然這個體系裡的確有很多令人做噁的事情。價值是隨 : 著時代變遷的,今天的小眾和非主流,可能是十年後的流行 : 音樂。這樣的事情我們常常在經歷,並不需要說明,文化不 : 斷變遷,就不斷有新的價值觀出現。那些艱苦卓絕為理想奉 : 獻混了十年也沒有人願意為他們發片的地下樂隊精神固然令 : 人敬佩,但是我們憑什麼就這樣說他們的音樂就一定有價值 : 呢? : >其次,如果用動機來分類,「以市場為考量的音樂」和「為 : 了理念而創作的音樂」這樣的分法似乎就名正言順理直氣壯 : 了。我們固然可以說後者多麼可取,不管別人肯不肯定都還 : 是堅定自己的理念。 : 但是世界上有多少人在做著自己所堅持的音樂,我們要怎麼 : 判斷這些音樂的價值高低?如果只問動機,一個有百萬歌迷 : 的樂隊和一個只有百人歌迷的樂隊同樣偉大。那,這是不是 : 說所有的獨立地下樂隊都一樣了不起?所有的堅持自己理念 : 的樂隊都應該名留青史?誰都知道當然不是。 : 所以這種說法在這裡就遇到難題了,到底要怎麼分高低?精 : 神令人值得敬佩是一回事,但是藝術上的成就卻是另一回事 : 。 : 我們常聽到的故事是一個十年前大家覺得爛的要死的團,忽 : 然被發掘出來,變成樂評們的最愛,變成地下大團。比方說 : VU。這個故事給我們的啟示好像是「看吧堅持自己的理想為 : 音樂而音樂才是真正了不起」,可是事實上這也只不過是一 : 個價值體系的展現而已,每個體系都在肯定不同的東西,得 : 到不同的評價端賴被什麼人、被哪些人肯定。被國中生喜歡 : ,被主流口味喜歡的叫做「流行」,被樂評人、被知識份子 : 、被大學生喜歡的、自己發行的叫做「獨立」。也不過就是 : 這樣嘛,誰有資格說哪一種比較有「藝術價值」? : 搖滾音樂的精神一向是「獨立」、「反體制」、「抗議」、 : 「不媚俗」等等。但是錯把這些精神上的價值和音樂上的價 : 值混淆,我卻很難接受。 : 所以我真的覺得,只看出身不問內容這種評斷方法,不會是 : 評斷音樂的好方法,而且常常錯殺一堆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