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erve ( Heroin.)》之銘言:
: 如果社辦有能放VCD的設備,其實是可以每週規劃一天來作放映的。
: 當然我們沒有設備,連社辦都小,
: 可能的方案有:
: 1 借社員家看,不過可能沒有適當的空間或設備。
: 台北人家裡有家人。非台北人如帕客小愛則沒有機器。
: 只有三十二坪頂樓魚池住宅。
其實我家是有機器的 不過礙於空間大小的限制
還有鄰居的觀點 最好還是不要在我家辦
: 2 視聽館教室,不過沒有VCD設備,要先請維良幫忙轉拷。
: 而且需要場地費,連同錄影帶約500元。
: 十個人的話每個人50也是夠的。
: 或是規劃成長期性放映活動,只有社員可參加,但對外宣傳。
: 前面一段指的並不對外公開。
: 而視聽館螢幕較大,效果也好些。
: 另外拷貝的錄影帶可以作為社產。
: 隨手寫的。果然是期初日子。
我吶三捲還是可以拿出來放一放的
不過希望社費可以補助一點轉帶費用
但時隔一年
Verve的影帶也已經發行台版了 我的那捲也就失去價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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