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各位..打擾了..
想找一下貴系的鍾佩哲小姐..我是他在哲學系的學伴..
因為我是澳門僑生..國語絕對不好..也沒信心...所以才會用ptt上來找她..
嗯..煩請各位通知一下她..到她的郵箱收信...謝謝..
另外讀到貴系的另一篇文章..《受不了了...》..
希望文女主角...振作..不用難過...
畢竟男生就是這樣...至少..大部份是...(雖然具體事情..我不清楚...?)
嗯..男生很少會有明白她們在想什麼的..也很少會有又溫柔..又體貼的那種..
呀..算了..不能說太多了..總之..振作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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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志底第三實踐原則,這原則是『意志與普遍的實踐理性相諧和』底
最後(終極)條件(最高條件),此即:
『每一理性存有底意志為一普遍地立法的意志』這個理念。
依據這個原則,一切與『意志自身即是普遍的立法者』不一致的格準皆須被黜退。
這樣,意志不只是簡單地服從於法則,而是其服從於法則是這樣地服從之,即『它
必須被認為其自身即是立法者』這樣地服從之,而亦只有依此根據,它始服從於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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