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鋼琴社 社課及教學制守則
1.為保障社員權益,只有社員可參加社課教學制。
2.凡參加教學制者,需參加一次以上之社課(不包括9/27第一次社課)。
3.家教制及社會人士無參加社課之要求。
4.由於報名踴躍,教學制安排最高頻率為兩星期一次。
5.教學制老師可確保一年,上課時段可確保一學期。
6.學生應養成守時、主動聯絡老師、主動登記琴房、不臨時更改時間之好習慣。
7.為不造成負擔,期中、期末考附近週可停課。
8 如教學制學生經常性違規,老師得向教學部長報備,依情可取消其資格。
9.社員應熱心參與鋼琴社之活動,並協助宣傳、文書等籌備,以了解社務運作。
10 社員應詳加注意社版公告(NTUPiano),社課通知會寄站內信。如沒有收到站內信,請
告知文宣部簡名志同學(LSOtis)。
感謝同學的配合
社長:游美地(my23423) 教學部長:陸怡妏(happy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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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16.209
※ 編輯: my23423 來自: 123.193.16.209 (10/02 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