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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音樂美學
原作者:胡果.利曼(Karl Wilhelm Julius Hugo Riemann 1849-1919)
編譯者:徐頌仁教授(1969.1.1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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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上#3)小引-音樂美學的歷史回顧
讀者也許會驚奇地嘆道:哲學家們把音樂說得多玄妙呀!他
們豈不是用音樂來替他們的哲學(可以說是形上學)講話?是的
,在那些日子裏,人們很滿意地把音樂說成宇宙,國家或者上帝
;但是我們今日似乎是失去了這種超越的意境,總希望在日常生
活中找出較可靠的依據。其間誰高誰低的價值判斷就很難說了!
因此開頭為音樂美學所下的定義也只能適用於十九世紀以後的音
樂理論了。
實驗心理學的興起,替音樂美學帶來了科學方法的研究。費
希諾(G.T.Fechner)認為音樂是「一般性情緒」的表現,而
比較不是表現某些特殊的「個別感覺」。
赫爾霍茲(H.Helmholtzl 1821-1894)曾致力於「音響感
覺」(Tonempfindungen)的研究,首先提出共振(Schwe-
bungen)的學說,認為兩種聲波若不互相干擾,就互為協和音程
,後來又提出音群關係的學說(Klangverwandtschaft),而
認為兩音的諧音(Harmonik) 中若有越多的共同音,則這兩音
越為協和。
一生醉心音樂的史敦普夫(C.Stumpf)才是實驗音樂美學
真正的開創者。他著有「音樂的起源」一書,對原始音樂作了廣
泛的研究。而主要的,還是用實驗和統計的方法研究協合音與不
協合音的問題。
在「音響心理學」(Tonpsychologie)裏他提出「音響融和說
」(Tonverschmelzung),利用許多未經音樂訓練的人來實
驗,凡兩音一起奏出來的合音聽起來愈像一個音(即融和性較高
)時這兩個音就愈為協和。
在美國有許多學者繼承史敦普夫用實驗心理學方法研究音樂
美學,然而他們更看重於心理測驗的方法。其中較有成就的有西
雪兒(C.E.Seashore)與雪恩(M.Schoen)
顯然的,哲學家心理學家所討論的對象,大致說來,是一般
抽象的音樂。最後讓我們討論一下音樂家眼中的音樂美學。他們
所討論的題目多半是個別的音樂家或音樂作品。
音樂家的音樂美學大致可以分為兩種派別:一派認為音樂是
他律性(Heteronomous)的藝術,音樂所表現的,是音樂以外
的因素;另一派認為音樂是自律性(Autonomous)的,音樂是
其內在法則的實現。
屬於前一派學說的,首先有十六世紀的mumica reservata
,這是指文藝復與時期特有的樂風,以別於早期作曲家那種神秘
的樂風。它是一種文字表情的闡釋法,更而提出具體的作曲表達
方法。稍後又有maniera出現,它建立一套音樂文化與音樂風
格的典型規準,要批評作品的好壞,乃決定於它模仿自然的到家
與否。這兩派學說皆代表文藝復與的精神,即清朗,均衡,富於
表情又充滿人文主義的色彩。
(續下#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