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覺得任何制度只要大家認同..就是公理
: 所以這問題不適合在BBS上討論..
: 因為包括原po作者在內的許多人都沒有上站
我想以鋼琴社前社長的身份說明,
鋼琴社的社長選舉本來就是有明定的章程可參考,
我一天到晚跟大家遊說要重視「社史」的觀念,
結果到底有多少學弟妹聽了進去?
那些聽了進去,但是始終沒有打開社史詳閱的幹部又是怎樣的情形?
這些選舉制度在鋼琴社組織章程(錄在社史第一冊、第一頁)均有明文記載。
當初創社學長姐費盡心思作這些章程的撰寫,無非就是要鋼琴社一開始就建立
「民主程序」的社團運作制度,省去我們摸索的過程。
而後每一屆社長的產生,都是透過社團章程中「社長副社長選舉方式」條文辦理的。
也為什麼我在前幾天的板上,我希望在社長改選日將屆的前夕,
現任社長及幹部能趕快將選舉公告製作出來。
(現成的格式,在我交給小雨社長的磁片內都找得到)
p.s.忍不住插嘴一句...在我卸任之後的每屆社長,我幾乎都必須要重新copy一份
這些磁片給你們,然而你們傳承的文件、物品中,卻都遺漏了「它」!
我家又不是賣磁片的....:P :>
我尤其重視選舉的過程。
因為,「名不正則言不順」、「不在其位,不謀其政」的思想根植我心,
諸位如果看過85第一、二學期的社長改選過程,
便可以知道我在選舉準備的文件、物品中,用過多少心思。
(這些東西也有存檔,諸位可以隨時查閱)
經過公開的選舉過程產生的社長,對他/她賦予的權力才有意義可言。
這不就是「民主」嗎?
誰還要說鋼琴社的選舉過程不民主?
章程、制度明明就訂在那邊,只是相關幹部不愛採用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