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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覺得任何制度只要大家認同..就是公理 : 所以這問題不適合在BBS上討論.. : 因為包括原po作者在內的許多人都沒有上站 我想以鋼琴社前社長的身份說明, 鋼琴社的社長選舉本來就是有明定的章程可參考, 我一天到晚跟大家遊說要重視「社史」的觀念, 結果到底有多少學弟妹聽了進去? 那些聽了進去,但是始終沒有打開社史詳閱的幹部又是怎樣的情形? 這些選舉制度在鋼琴社組織章程(錄在社史第一冊、第一頁)均有明文記載。 當初創社學長姐費盡心思作這些章程的撰寫,無非就是要鋼琴社一開始就建立 「民主程序」的社團運作制度,省去我們摸索的過程。 而後每一屆社長的產生,都是透過社團章程中「社長副社長選舉方式」條文辦理的。 也為什麼我在前幾天的板上,我希望在社長改選日將屆的前夕, 現任社長及幹部能趕快將選舉公告製作出來。 (現成的格式,在我交給小雨社長的磁片內都找得到) p.s.忍不住插嘴一句...在我卸任之後的每屆社長,我幾乎都必須要重新copy一份 這些磁片給你們,然而你們傳承的文件、物品中,卻都遺漏了「它」! 我家又不是賣磁片的....:P :> 我尤其重視選舉的過程。 因為,「名不正則言不順」、「不在其位,不謀其政」的思想根植我心, 諸位如果看過85第一、二學期的社長改選過程, 便可以知道我在選舉準備的文件、物品中,用過多少心思。 (這些東西也有存檔,諸位可以隨時查閱) 經過公開的選舉過程產生的社長,對他/她賦予的權力才有意義可言。 這不就是「民主」嗎? 誰還要說鋼琴社的選舉過程不民主? 章程、制度明明就訂在那邊,只是相關幹部不愛採用罷了!